文明风2月3日讯 (通讯员 熊慎端 詹兴寿) 近日,武夷山市人民法院成功审结一起涉台合同纠纷案件,得到了当事人及武夷山市台办的肯定。这是武夷山市首例台胞与承包人合同纠纷案。
原告福建绿宝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及第三人合作合同纠纷一案是一起闽台农业合作纠纷案件。2007年3月,原、被告双方签订合作开发茶园及加工茶叶的协议书,后原、被告双方因对第三人退伙资金问题未达成一致而发生纠纷。该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从做好海峡西岸闽台农业合作项目和服务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的高度出发,院领导多次深入武夷山监狱农场调查了解情况,并与当事人多次面谈,消除双方矛盾,促进精诚合作。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福建绿宝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履行协议移交库存茶叶,维护了台胞在祖国大陆的合法权益。
此案的公正判决,得到了武夷山台资企业的广泛赞扬,本案原告绿宝公司董事长陈世祯先生知道判决结果后,十分兴奋地从台湾打电话到武夷山市台办表示感激,他激动地说:本想这投入到武夷山承包茶山的100多万元,可能会打了水漂,已经丧失信心在武夷山再投资办其他产业,由于大陆法院和政府,站在公正立场上,坚决维护台胞的合法权益,为我们申张正义,公正地判决了这起合同纠纷案,再次鼓舞我经营好在武夷山承包的茶山,我计划扩大茶山经营,将项目发展成休闲农业,形成观光度假农场。武夷山市台办对法院为台企申张正义、公正判决予以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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