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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农村消防设施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
厦门市消防工作联席会在集美召开,充分肯定该区农村消防工作的成效
文明风   |  时间: 2008-12-17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文明风12月17日讯(通讯员 吴会明)12月17日,全市消防工作联席会在集美区召开,由厦门市公安局副局长傅新民率领的市财政、综治、建设、农业和民政,以及市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一行,在听取集美区分管领导曾文生副区长和集美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易仁杰,对消防工作的情况汇报后表示满意。同时,对抽检区所属后溪、灌口镇及其辖区新村、李林等农村消防情况,给予了肯定。

    农村消防基础设施,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从而促使农村消防工作取得真正意义上的实效。以年以来,集美区大力发展适应辖区农村特点的地方专、兼职等形式的消防队伍,积极探索建设适应辖区农村特点的灭火求援体系,在灌口、后溪镇率先全市组建成立了多种形式的消防工作队伍,并配备了消防车辆或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全区新农村建设消防试点顺利通过市级考评验收。今年,集美区不断加大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通过推行“一村一队一车一泵”模式,逐步规范了农村消防队伍的“建-管-训-用”,2008年全区共发生火灾从2007年的96起大幅降至22起。对此,市检查组一行表示,该有效做法与成功经验值得扩大。

    在区所属后溪、灌口镇及其辖区新村、李林等农村,检查组一方面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抽检,对农村消防队伍集结进行了观摩。另一方面,指出了农村消防设施库室面积小、出租房消防设施简陋、商店消防设备等存在的薄弱环节。要求集美区按照市政府《关于贯彻福建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指导意见的意见》,在总结开展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试点建设基础上,各镇(街)都要进一步建立以镇(街)派出所为依托的农村义务消防队伍,各村(居)也都要建立有专人负责的义务消防队。此外,有条件的镇(街)尽快在中心城镇配备消防车。要将农村消防道路、水源建设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完善农村道路和消防水源建设。

    据介绍,接下来,集美区将逐步完成所有村(居)的义务消防队伍组建,在公安消防部门指导下,加强防火检查,开展灭火救援演练,提高灭火救援水平。此外,加强农村消防知识教育,使农村人口受消防教育率达60%以上,村民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自救逃生常识、家庭火灾预防措施、扑救家庭火灾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

责编: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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