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八闽创建
集美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保获补助
文明风   |  时间: 2008-12-15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文明风12月15日讯(通讯员 吴会明)12月12日,笔者从集美区民政部门了解到,集美区日前研究出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补助办法》,辖区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将得到财政补助。据悉,这项政策措施旨在促进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鼓励和扶持有能力的残疾人自主择
业和个体从业,从而实现自我人生价值。

    据集美区残联副理事长欧阳海龙介绍,在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的基础上,集美区推出的这项扶持政策措施不仅扩大了适用对象,拓宽了补助险种范围,同时也提高了补助标准。即两项补助标准中,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一年补贴2146.3元;医疗保险部分政府一年补贴1226.3元。两项共计政府补贴约3500元,而个人仅缴交约1500元。

    根据办法,今后,集美区对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实行补助,由残疾人本人在前一年进行交费,第二年的7月份提出申请,10月底前,政府将补贴直接划拨到补助对象帐户。据统计,目前集美区辖内共有残疾人3510余名,残疾人中尚有劳动能力的近1810人,安置就业率达89%。名列厦门市各区之首。

    目前,集美区加紧实施残疾人失业登记,以督促和帮助更多的残疾人办证和培训、就业,让他们共享有关优惠政策。接下来,集美区还将全面兑现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和参与社会生活的各项惠民措施,包括筹集资金对贫困残疾人进行重点扶助,实施“安居工程”,实现“贫者有其居”目标。

责编:陈玮

 
查看文章评论
匿名发表  您在以匿名发表时可以输入昵称
   如果您是本站注册用户请将此复选框钩掉,并在下面输入的用户名密码。
昵称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