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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人道精神 共建和谐社会---福建省红十字会50周年回眸
文明风   |  时间: 2008-12-08   |   文章来源: 福建日报
 

  福建省红十字运动始于1906年,至今已有百余年历史。1958年12月8日,福建省红十字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福州召开,宣告省红十字会正式成立,当时作为人民卫生救护团体办事机构设在省卫生厅。1991年,全省各地、市、县、区全部建立了红十字会。199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明确红十字会为专门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2001年10月,省委编委明确省红十字会办事机构独立设置,由省卫生厅代管改为省政府领导联系。2004年5月,省委任命了省红十字会专职常务副会长,成立了中共福建省红十字会党组,正式理顺省红十字会管理体制。2005年2月,省红十字会召开了第六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

  我省红十字运动诞生于灾难深重的旧中国,红十字组织和会员、志愿者以人道博爱为怀,视拯救苍生为己任,主要组织开展了支援抗战、救济难民、筹募基金、组织防病治病等人道主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省红十字会在建立健全组织,发展会员,宣传会务知识,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医疗救护和救护训练、实施救灾扶危、接受社会捐赠、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红十字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指导下,在国内外红十字组织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为目标,不断拓宽人道服务领域,扎实搞好备灾救灾工作,全面开展红十字系列博爱救助行动,大力普及初级卫生救护知识,积极参与和推动全民无偿献血和遗体器官捐献,着力加强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建设,开展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宣传教育,广泛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开展对外以及与台港澳红十字组织的交流合作,协助政府处理两岸人道工作事务和海上突发事件等,红十字各项事业有了较大的发展。特别是省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领导集体组建以来,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创打基础,发展求提升,把握发展规律,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扎实推动红十字事业全面发展,基础性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整体影响力和综合救助实力明显增强,人道传播和社会救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省红十字会先后被中国红十字会授予“2005年为印度洋海啸灾区救援募捐‘全国最佳组织奖’”、“2006年十佳报刊宣传单位”、“2007年‘红十字博爱周’活动优秀组织奖”、“2008年度宣传组织工作优秀奖”和“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最佳组织奖”等;被福建省委、省政府评为“2006年防抗台风抗洪抢险救灾先进集体”;“红十字博爱送万家”项目荣获福建省首届“八闽慈善奖”;省红十字会被评为省直机关第九届“文明单位”。

  加强组织队伍建设,搭建爱心公益平台。近年来,全省各级红十字会注重抓好组织队伍建设,努力扩大基层组织覆盖面,壮大会员、志愿者队伍,引导基层组织有效作为,成为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目前,全省9个设区市红十字会和39个县级红十字会明确理顺管理体制。全省共有红十字基层组织2224个(513所学校建立红十字会)、团体会员2060个、个人会员485620人,其中成人会员221108人,青少年会员264512人,拥有红十字志愿者63448人。各级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发挥红十字会公信力高的优势,精心打造公益品牌项目,在社区、农村、企事业单位建立博爱超市、红十字服务站、卫生站、捐助站等公益服务站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红十字服务活动,努力倡行公益,凝聚爱心,满足弱势群体需求,得到了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欢迎。2008年,南安市红十字会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授予“十佳县级红十字会”,分别有3家乡镇(街道)红十字会、红十字冠名医疗单位被授予“优秀乡镇(街道)红十字会”和“优秀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分别有30名会员、志愿者被授予“红十字会员之星”和“红十字志愿者之星”。

  建立社会化宣传机制,提升红十字公益形象。大力宣传贯彻《红十字会法》,坚持把宣传红十字知识、弘扬人道精神、倡导公益理念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立足构筑社会化宣传格局,与媒体互动联动,创新开展各类公益宣传活动。2005年来,全省各级红十字会持续联动开展“5·8红十字博爱周”大型宣传活动,形成规模效应。省红十字会联合福建公共频道、体育健康频道创办《海峡西岸红十字》电视栏目,发展建立了福建省红十字会新闻志愿者队伍,整合改版福建省红十字会门户网站,联手有关传媒单位开发“海西红十字爱心公益网”和“红十字仁爱公益网”、“福建省红十字心理援助中心网”等,创办“福建省红十字青少年人道主义培训基地”,联合广电集团等共同举办“弘扬人道、共建和谐”、“四海同心、血溶于情”、“托起生命的希望”、“有你有我——红十字爱心之旅”、“博爱在海西——红十字助学”等大型公益晚会,联合省委文明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和省广播影视集团,开展“2006-2007年度全省红十字爱心公益单位(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特别是在2008年初冰冻雨雪灾害和“5·12”汶川地震灾害救助中,紧密携手新闻媒体联合开展募捐救援和宣传系列活动,举办各种大型宣传募款公益活动,持续报道募捐现场感人事迹,广泛宣传爱心奉献先进典型,营造人人向善的良好社会氛围,较好地提升了红十字会的公益引领形象和社会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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