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11月25日讯 11月20日,泉州市首届道德模范电视颁奖晚会在泉州电视台演播厅隆重举办。市委书记徐钢、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教育工委书记宋长青、市人大副主任陈家富、副市长潘燕燕、市政协副主席苏小青出席颁奖晚会并为道德模范颁奖,市委文明办、泉州军分区政治部、共青团泉州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等5家主办单位和泉州晚报社、泉州电视台等2家协办单位领导、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评委会评委和社会各界代表共400多人参加颁奖晚会。
为确保泉州市首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有序进行,8月中旬以来,市文明委印发了《关于评选表彰泉州市首届道德模范的通知》,成立泉州市首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和评委会等工作机构。市委常委会第49次会议专门听取并研究泉州市首届道德模范评选工作,市领导多次对评选工作作出指导。主办单位严格按照泉州市首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认真做好“群众推荐、审核公示、公众投票、评选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在评选推荐活动期间,各行各业的干部群众和军队系统的广大官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参与泉州市首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全市社会各界向市组委会推荐候选人89名,组委会确定正式候选人40名,70多万人参与投票评选。
宋长青在晚会致词时指出,这次表彰的25名泉州市首届道德模范,都是在平凡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群众广泛认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深受群众爱戴的先进典型。在他们身上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反映了泉州发展进步的时代精神,也反映了泉州人“爱拼敢赢”的精神气质。要求受表彰的同志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本职岗位上继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建设中取得新成绩,用自身行为感染社会、感动人们。
宋长青强调,全市各地各级各单位要持续关心、爱护、宣传道德模范,大力宣传近年来各地公民道德建设经验,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在全社会营造宣传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氛围,促进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进一步为“两个先行区”建设和泉州“大产业、大港口、大城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现场录播将分别在11月24日晚和26日中午泉州电视台2套、1套首播和重播。
责编: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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