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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区全面启动残疾人口普查
接下来将兑现残疾人康复、教育和就业及参与社会生活的惠民措施
文明风   |  时间: 2008-11-13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文明风11月13日讯 (通讯员 吴会明) 从11月19日起,厦门集美区将在全区范围内对残疾人进行一次全面、真实的普查。通过普查,不仅要了解掌握集美区残疾人的人口数量和身体状况,还要传递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与关怀。同时,将为政府今后制定残疾人相关政策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

  据介绍,此次厦门集美区残疾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居住在厦门市集美区、有本地户籍的残疾人。残疾类别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语言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凡两种及两种以上残疾的人,被列为多重残疾。据统计,目前厦门集美区共有残疾人3510余名,已办理残疾证1847人,办证率60%。残疾人中尚有劳动能力的近1810人,安置就业率达89%。筛查出白内患者396例,组织135名可手术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使他们重见光明,复明率12%。全区残疾人办证率、就业率和复明率三项指标,连续三年名列厦门市各区之首。辖区现有2个特教班和2个康复示范点,以及3家社会办福利厂。此次集美区将通过普查,督促和帮助更多的残疾人办证、就业、复明,让其共享胡有关优惠政策。

  接下来,厦门集美区将全面兑现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和参与社会生活的各项惠民措施,筹集资金,对贫困残疾人进行重点扶助,实施“安居工程”,实现“贫者有其居”目标。动员和依托社会力量,通过“到户到人”、“一助一”、“结对帮扶”等方式,到2010年,帮扶主体多元化和帮助形式多样化的扶助贫困残疾人的社会化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此外,结合正在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利时机,将残疾人纳入“金包银”工程,把辖区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险,逐步完善贫困残疾人救助机制。抓好残疾人重点康复项目,力争2013年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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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集美区残联副理事长欧阳海龙介绍,获得补助对象的四残儿童,其具体条件为:具有集美当地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或经区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且在经厦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评估的残疾人康复机构进行康复的7周岁以下脑瘫儿童、7周岁以下听力残疾儿童及包括8至10周岁的语后聋儿童、14周岁以下智力残疾儿童和14周岁以下的自闭症(孤独症)儿童。

责编:林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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