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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区出台医德考评新规
文明风   |  时间: 2008-10-30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文明风10月30日讯(通讯员 兰振兴 谈丽云)泉州市洛江区坚持把制度创新作为圆满完成福建省赋予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任务的重要举措和工作成效,于日前,出台《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对全区医德考评实行“一票否决”,规定医务人员出现下列24种情形之一,其当年的医德考评结果直接认定为较差。

    办法规定的24种情况包括: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医疗事故,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当事人;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违反规定利用B超等手段对胎儿作性别鉴定的;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或新闻媒体曝光的科室主任、护士长和当事人;在医疗服务活动中,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宴请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的;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接受医疗器械、药品、医用耗材、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为药品生产、经销企业或人员登记、统计医生处方或为此提供方便的;违反上级规定接受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经销人员资助,外出参加学术活动、交流、考察、旅游等活动的;对医务人员在用药、检验、检查中提供各种形式开单提成的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制剂、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违反《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单位和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不服从组织安排,拒绝参加基层卫生帮扶、卫生对口支援、卫生援外工作的发生医疗事故的;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活动的;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的;受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职务及其以上处分的;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各单位认定的其他行为。

责编: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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