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10月27日讯 (通讯员 江丽霞) 近日,泰宁县城关居民陈某因向供电公司举报窃电,经查证情况属实,而受到泰宁供电公司给予的500元奖励。这是泰宁供电公司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窃电行为的重要举措之一。
近年来,该公司在深入开展反窃电专项行动的同时,还不断创新“反窃电”工作手段。专门成立“反窃电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经常利用假日、周末等闲暇时间深入社区,采用入户的形式,开展安全用电宣传,与群众建立起了良好的关系,取得了不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协助。同时,在供电营业大厅内还设置了举报箱、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窃电行。
据该公司监审部负责人介绍,凡公司系统内员工举报窃电的,经查证情况属实,按照窃电性质的严重程度和被窃电量数的情况,可对举报人给予300至1000元的奖励;非公司系统内人员举报窃电的,查证属实,对举报人给予300至1500元的奖励;对重大窃电案件的举报人,经该公司领导批准后,还可适当提高奖励标准。与此同时,该公司还将对举报人姓名予以严格保密,防止举报人遭打击报复。
据了解,下一步,该公司还将根据省公司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受理举报窃电管理制度”,加大在广播、电视、报纸等途径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加入到反窃电和违章用电行动中,使更多的窃电者受到法律、法规的惩处,规范供用电秩序和供电安全。
责编:林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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