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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区启动农资打假“秋季行动”
文明风   |  时间: 2008-10-14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主要围绕五个重点展开:冬种农资、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监管和农资质量抽检,做好投诉举报受理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以及案件查处曝光

    文明风10月14日讯(通讯员 吴会明)10月14日,笔者从厦门集美区农业部门了解到,10至11月厦门集美区在全区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据悉,本次农资打假“秋季行动”主要围绕冬种农资、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监管和农资质量抽检,做好投诉举报受理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以及案件查处曝光等五个重点展开。

    加强秋冬种农资监管,保障秋冬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连日来,厦门集美区组织力量着手对辖区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网点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是村级农资零售市场和经营门点,农资挂靠、代销和承包经营户等。加强水稻杂交种子储运、加工和农药市场监管,查处打击抢购套、购水稻杂交种子和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分、扩大使用范围、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以及农机质量监督管理。

    认真组织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杜绝在饲料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物和有害化学物质;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通过加强对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监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广泛开展农资质量抽检,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引导农民放心消费。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加强对“96155”农技服务热线宣传,扩大影响,提高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和农民的知晓率。

    此外,加强对涉农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厦门集美区农业部门会同公安、工商和质检及纪检等部门,整治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产品,查处案值较大、影响面广、情节恶劣的案件,做到彻查源头,端掉窝点,消除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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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区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准出新规

    文明风10月14日讯(通讯员 吴会明)根据厦门集美区农业部门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准规定,今后,辖区申请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具有无检疫性病虫害的种子生产地点;具有与种子生产相适应的资金和生产、检验设施;具有相应的专业种子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领取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

    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生产许可证,由区农业部门审核,报省农业厅核发;其他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区农业部门核发。核准时限为15个工作日,厦门集美区农业局所属种子管理人员对已批准的持证单位、个人进行不定期检查。

责编: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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