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单位风采
永安市卫生局召开"提高医疗质量 确保医疗安全"会议
文明风   |  时间: 2008-10-10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文明风10月10日讯 10月7日,永安市卫生局组织召开“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专题会议。共有37位来自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卫生院、民办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局机关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首先,市卫生局林国才副局长传达了三明市卫生局专题会议的有关精神,通报了永安市近年来医疗纠纷发生的情况,针对医疗纠纷的发生的原因和存在问题作了深入的分析,对下阶段医疗安全工作作出部署:一是要以“医院管理年”和“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为契机,继续完善医院管理长效机制。二是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校验工作,严把人员及新技术的准入关。三是努力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主要加大对医务人员“三基”的考核和培训力度。四是结合年终检查,开展对医院实行总体评价工作。

  市卫生局沈萌局长参加会议并强调,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当充分认识到目前医疗安全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强化“三个意识”,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严防医疗纠纷和事故的发生,努力提高医疗质量。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院长作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医院管理上,要把局党委提出的“四个不让”行为准则(不让便民措施在我手中截留、不让医疗差错在我手中发生、不让诊疗时机在我手中耽误、不让患者及家属在我这里受冷落)落实到医院管理的各项工作中。对医院管理存在的问题,要查找和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从根本上减少医疗纠纷和事故的不发生、少发生。二是要强化风险意识。医院和医务人员要找准站位,既要维护患者的医疗知情权、健康权,也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设身处地的为患者着想,既要保证医疗质量,又要在病人经济承受能力基础上少花钱、多办事。三是要强化团队意识。卫生局和医院有关职能科室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下,还应当加强公安、民政等政府各部门协调与沟通,形成有效合力,妥善防范和解决各类医疗纠纷的发生。

责编:林芳斌

 
 永安市卫生局开展"改进服务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 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