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9月24日讯 根据市文明委《关于评选表彰泉州市首届“道德模范”的通知》要求,泉州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
8月13日以来,各地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 “道德模范”评选的目的意义、评选类别、评选标准,让泉州市首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家喻户晓,进一步激发全市干部群众参与“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热情。各行各业的干部群众和军队系统的广大官兵积极参与泉州市首届“道德模范” 推荐评选活动,推荐评选出的各类“道德模范”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群众基础,深受各基层和广大群众的欢迎。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具有地方特色的县级首届“道德模范” 评选表彰活动,晋江市开展“十佳美丽晋江人”评选表彰活动,南安市开展首届“感动南安‘十五’人”活动,鲤城区、丰泽区、惠安县、安溪县、德化县等县(区)相应开展县级首届“道德模范” 评选表彰活动。
各地已按程序遴选并确定本地区县级首届“道德模范”人选,从中推荐参加泉州市级首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市文明委组委会办公室共收到各地各部门报送的 “道德模范”人选80多人。8月31日,从80多名各地推荐的候选人中初步遴选40名 “道德模范”侯选人。9月1日,主办单位召开评委会,对40名 “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审议。9月4日,市组委会召开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按程序要求审定40名 “道德模范”候选人。9月5日,组委会办公室在泉州晚报等新闻媒体上对40名正式侯选人进行公示,并印发30万张选票。
9月6日起,在泉州电视台等市属新闻媒体上对部分正式侯选人的事迹进行集中系列报道,进一步加大对“道德模范”侯选人的宣传力度。
9月20日,市文明委将召开泉州市首届 “道德模范”颁奖晚会,隆重表彰20位泉州市首届 “道德模范” 。
责编: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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