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市县传真
集美“法律进村居”活动扎实推进
文明风   |  时间: 2008-09-18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文明风9月17日讯(通讯员 吴会明)村口休闲长廊建起了普法园、新风园,草地旁树起了两块不锈钢宣传展板,村民闲暇散步时也能接受法制教育;遇有法律方面的问题,还可找法律服务站人员咨询。村民说,这是集美区开展“法律进村居”活动给上头亭带来的新气象。

    9月17日,笔者从集美区新村办了解到,灌口镇上头亭是厦门市首批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为了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在农村、社区得到深入扎实地开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律进农村、进社区”的新路子,集美区在调查研究基础上,于2007年初确定上头亭村为全区“法律进农村”示范点。同时,以点带面全面铺开。一年多来,全区各镇(街)村(居)以“法律进村居”为基础,大力开展民主法治创建活动,普法工作有声有色。

    按照“法律进农村、进社区”示范点建设要求,上头亭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建立了“五五”普法的各项制度和普法实施规划。在区、镇两级的指导帮助下,不断完善学习资料、图书、音像制品、师资力量、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按照“法律六进”要求,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注重抓好学法懂法用法,注重围绕构建平安和谐村(居)开展普法教育,扎实推进示范点工作,为全区“法律进农村、进社区”活动积累经验,提供了样板。

    目前,“法律进农村、进社区”在集美区扎实推进,并且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集美区将重点抓好村(居)两委班子的学法用法,开展适合村(居)特点的宣传教育,重视抓好村(居)各种学法资源的有效整合,实现村(居)两委班子建设、提高村(居)民的素质、推进平安村(居)建设和维护稳定上取得新成效。

责编:赵舒文

 
 厦门集美区明确违法建设执法主体和依据 09-10
 授予示范基地的牌匾 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