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办理议案提案291件 满意或同意率为97.6%
记者从9月1日召开的第65次区长办公会上了解到,今年,北京市东城区区政府共收到全国、北京市、东城区“两会”期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91件,全部按时完成办结,代表和委员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或同意的247件,满意或同意率为97.6%。
据了解,随着网上管理系统的正式启用,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提交、分办、办理等均通过网上进行,目前这一系统运行顺利,办理工作效率显著提高。政府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东城区将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报告进行全面分析,要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复查补办工作,继续做好办理件的追踪复查工作,切实提高解决率,提升全区办理工作水平。
东城区鼓励主导产业发展
《东城区关于促进主导产业和总部型企业发展的鼓励措施》近日出台,措施提出鼓励包括信息服务、金融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在内的主导产业优先发展,同时进一步支持总部型企业的发展,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对新办或新迁入东城区的主导产业企业,措施中提出,对区财力贡献达到50万元(含)以上,按照其第一个完整财政年度对区财力贡献的50%给予财政奖励。对新办或新迁入东城区的符合《关于印发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的金融企业,除按北京市政策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外,如其对区财力贡献达到500万元(含)以上,东城区区政府再追加一次性补助资金的50%作为配套奖励资金。同时,对新办或新迁入东城区的全国性和区域性集团公司、总公司及总部型企业,两年内按其对区财力贡献的50%给予财政奖励。
东城继续促进创意产业发展 政府采购优先区内企业
《东城区关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试行办法》近日出台,《办法》提出,对新入驻东城区年财力贡献达到25万元的文化创意企业,二年内按照其对区财力贡献额的50%给予奖励,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或技术创新,同时,对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区内文化创意企业的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
自今年1月1日起三年内,东城区每年安排5000万元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入区发展的文化创意企业采用奖励、匹配、补贴、资助等方式,给予资金扶持。《办法》中明确,对获得国家级奖项或称号的文化创意企业一次性给予10-20万元奖励,对获得市级奖项或称号的文化创意企业一次性给予5-10万元奖励;对新入区的文化创意企业,凡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购房金额的5%给予补贴,分5年兑现;对租房经营且年区财力贡献达到25万元及以上的新入区文化创意企业,三年内按其当年对区财力贡献的50%给予企业租房补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年租金。对中小型文化创意企业所获贷款项目应缴纳的利息,给予50%的贴息补助,补助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时,东城区还将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院和培训机构与驻区企业联合建设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并对培养基地建设给予一定的资源支持,加快培养、培训创意研发、经营管理、营销经纪人才。
“平安东城”信息管理平台试运行
三大业务类型实现网上监管 首批570家被监管单位上线
“平安东城”信息管理平台于奥运前正式试运行,平台依托“数字东城”门户网站和北京市东城区政务外网,通过构建信息管理平台整体框架,建立统一的信息资源库,实现监管部门和监管对象的网上基本信息管理、安全检查信息发布、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流程、政策法规安全知识管理、安全执法检查过程监管等功能。今后,涉及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三大业务类型基本可实现网上监管。截至目前,试运行进展良好。
据了解,管理平台包括面向安全管理对象的统一对外服务平台、面向安全管理内部工作人员的统一业务管理平台、面向各级领导的统一领导监督决策平台,不仅实现了安全管理信息的交流共享和定期更新,创新安全监管手段,及时反映安全监管状况,也为区委、区政府领导提供了及时准确的决策依据,为企业提供了安全服务的窗口。同时,平台建立起一个“平安东城”统一信息资源库,用于储存和管理涉及管理对象、管理资源、管理知识的数据信息。经统计,“平安东城”项目各涉及部门共上线法律法规文件54个,执法文书31种,检查内容51类,检查项共467个,职责描述文件8个,管理对象数据18类。经研究核准,确定第一批上线被监管单位共570家,系统用户1000个。
“平安东城”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从今年年初正式启动,建设工作涉及安监局、信息办、商务局、体育局、旅游局、建委、文委、消防支队、交通支队9个部门。平台于6月30日正式开始试运行,两个月来,系统进行了多次升级部署,同时根据用户提出的新需求对系统进行了完善。目前,整个系统的主体业务功能已较为完善,系统的使用率和访问量相对平稳,运行情况良好,为平安奥运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区安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平台的投入使用,使有关精神能够通过网络更为快捷、便利地传达到企业,为加强对企业的管理提供了便利,增强了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意识,同时也增加了政府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度,规范了的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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