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芗城区地税局四项措施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文明风   |  时间: 2008-09-09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文明风9月9日讯 (通讯员 刘元宝)漳州市芗城区地税局四项措施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普法教育工作年度计划,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突出抓好三个结合:普法教育与组织税收收入工作、创建法治环境相结合;与深化征管改革,促进税收征管工作专业化、信息化,提高工作效能相结合;与转变工作作风,确立服务理念,提高干部依法办税、依法行政的水平相结合。

  二是加强税法宣传。突出税企互动,通过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来共同参与税收宣传;坚持税收宣传面向纳税人、面向全社会,充分利用会议通报、板报标语、电子屏幕、宣传栏、广播电视、咨询培训、知识竞赛、走访企业、现场办公等途径,强化对纳税人的学法、普法教育,加大宣传力度;同时突出宣传透明度,全面实行“八公开”,实施办税“阳光工程”,加强司法保卫和协税网络建设,切实保护纳税人权益。

  三是提高执法能力。深化执法程序化建设,使税收执法责任制真正贯穿于税收执法的全过程,使程序化建设覆盖整个日常税收执法工作,达到提高征管质量、夯实征管基础,增强执法透明度,保障纳税人权益的目的,将税收执法全过程纳入信息化管理,将工作环节细分,公开执法过程环节、执法结果,并对执法事项进行数量、时间、质量上的监控,做到环环相扣,环环监督。

  四是加强“两权”监督。坚持重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完善执法检查制度,加强检查工作的计划性,加强重点环节的检查,切实提高执法检查的质量;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坚持集体审理和分级审理的工作原则,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情况按规定及时上报市局备案;认真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新《征管法》和总局、省局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复议环节的监督职能,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地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责编:林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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