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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市新居民子女教育走向同城待遇
文明风   |  时间: 2008-09-03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近年来,浙江省嘉兴市委市政府十分关注关爱新居民的教育事业建设,做到同城同待遇,融入新嘉兴,尊重新居民、培育新居民、关爱新居民。9月1日是新学期开学第一天,在嘉兴市的新居民子女和嘉兴60万中小学生一起,高高兴兴地跨进了学校的大门。根据嘉兴市教育局最新统计,在全市12.8万名新居民子女中,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的达67346人,享受学费减免的达26714人,与去年相比分别增加三成多。

    近年来,嘉兴市连续出台了《关于妥善解决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问题的若干意见》、《嘉兴市外来人员子女学校建设和管理办法》、《关于嘉兴市本级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为解决新居民子女就学问题和享受减免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新居民子女在接受教育上享受的待遇同时,嘉兴市严格规范和大力支持新居民子女学校的建设发展。2003年,市本级筹资1000万元,新建扩建5所新居民子女学校。2004年起连续两年将新居民子女学校建设列入市政府实事工程,改建、新建10所,投入超过2000万元。嘉兴市还通过选派公办中小学骨干教师支教、经费补助和配送教学仪器装备相结合的办法,切实改善新居民子女学校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强化教师培养,提高教育质量,尽可能让新居民子女享受与本地学生基本一致的教育资源。

    从2006年秋季开始,嘉兴市落实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一视同仁,并根据有关政策要求逐步取消了新居民子女到公办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借读费,使新居民子女享受与本地市民同等的待遇。从今年开始,嘉兴市把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因当地户籍学生减少而空出的名额,全部用于招收新居民子女,每年新增1万人左右。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招收新居民子女的公办学校进行财政性经费补助,并逐步把招收新居民子女列入考核学校工作的内容。市教育局局长冯家俊明确表示,新居民子女教育是构建和谐嘉兴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将把所有新居民子女的教育纳入嘉兴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来考虑,并与本地孩子同等对待,把所有新居民子女作为嘉兴市未来的市民来培养、教育,为新居民子女教育撑起一片蓝天。

    随着来禾工作的新居民日益增多,在嘉兴市就读的新居民子女人数也迅速增长。有关数据显示,2004年仅为5.4万名,到2007年上升为9.2万名,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达5.18万名(市本级占1.33万名),今年在嘉兴市就读的新居民子女更是达到了创纪录的12.8万名。目前,全市独立设置的新居民子女学校有55所,专任教师1325名,新居民子女入学率超过96%。(浙江省嘉兴市文明办)

责编:林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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