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9月2日讯 根据泉州市文明委《关于评选表彰泉州市首届“道德模范”的通知》要求,泉州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
8月13日以来,各地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 “道德模范”评选的目的意义、评选类别、评选标准,让泉州市首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家喻户晓,进一步激发全市干部群众参与“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热情。各行各业的干部群众和军队系统的广大官兵积极参与泉州市首届“道德模范” 推荐评选活动,推荐评选出的各类“道德模范”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群众基础,深受各基层和广大群众的欢迎。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具有地方特色的县级首届“道德模范” 评选表彰活动,晋江市开展“十佳美丽晋江人”评选表彰活动,南安市开展首届“感动南安‘十五’人”活动,鲤城区、丰泽区、惠安县、安溪县、德化县等县(区)相应开展县级首届“道德模范” 评选表彰活动。
目前,各地已按程序遴选并确定本地区县级首届“道德模范”人选,从中推荐参加泉州市级首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泉州市文明委组委会办公室共收到各地各部门报送的 “道德模范”人选80多人。9月4日,组委会将按程序要求确定正式侯选40名,市文明委在新闻媒体上集中公示,并让泉州市民进行投票评选,最终选出20名泉州市级首届“道德模范”。(泉州市委文明办)
责编:林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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