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7月23日讯(通讯员 吴会明)7月23日,厦门集美区推出的拥军优属新举措,给辖区所有义务服兵役战士及其家属带来福音:从2008年7月1日开始,厦门集美区再次提高全区义务兵家属的优待金标准,即每人户一年最多可提高897元。
厦门集美区民政局双拥办公室主任黄建伟告诉笔者,目前,厦门集美区辖区内共有义务兵160多人。此次集美区提高义务兵家属的优待金标准,旨在积极推进全区拥军优属活动的深入开展,鼓励义务兵安心服役,建功立业。同时,帮助义务兵家属减轻因物价调整而带来的生活负担,让他们共享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建设成果。
据介绍,厦门集美区此次提高全区义务兵家属的优待金标准,其中城镇义务兵家属,由2007年的每人户5554元/年提高到现在的6451元/年;农村义务兵家属,则由2007年的每人户5151元/年,提高到现在的5727元/年。
据悉,此次厦门集美区提高后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共有194.84万余元,将由区民政部门于今年“八一”期间及时足额发放到全区义兵家属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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