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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十大举措加强氟化工产业环保管理
文明风   |  时间: 2008-07-21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文明风7月21日讯 针对邵武市氟化工产业发展的现状,邵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下发了《邵武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环保局关于加强邵武市氟化工产业环保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成立市由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的氟化工产业环保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强调加快氟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禁止新上生产氢氟酸粗加工的基础化工项目;提升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并提出十大举措,加强氟化工产业的环保管理,推进我市氟化工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强化企业监管,规范企业环境行为。加大对氟化工企业环境监管巡查频次,每月现场监理不少于2次,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严查重罚,杜绝超标排污或不正常排污现象,确保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实施氟化工企业在线监测监控。现有氟化工企业均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待2008年完成邵武市环境监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后,实施联网运行,实时监控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并把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备作为今后氟化工企业项目竣工验收的先决条件。三是进一步完善企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建立预防和应急反应机制,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增强企业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四是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实行排污总量控制。严格要求所有氟化工企业持证排污、达标排放,将排污许可与总量控制工作相结合,严格控制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杜绝超总量排放。五是成立环保专家服务组。无偿为企业提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咨询、“三同时”建设以及清洁生产咨询,为氟化工企业污染治理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六是坚决执行分级审批规定,不越权审批,强化源头预防。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经南平市环保局审批的氟化工建设项目,一律不得擅自开工建设,杜绝未批先建、边建边批的违法行为;原则上停止审批新上氢氟酸生产项目。七是抓好新建项目建设期的监督关。将项目建设期的督查作为监管的重要内容,认真对照项目环评报告书和审批要求,现场检查环境保护设施配套建设情况,督促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建设,严格落实环评要求。八是把好建设项目的验收关。严格执行建设项目验收程序,督促试生产企业及时向南平市环保局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做到建成一个,达标一个,验收一个。九是坚持三个“一律”,确保长效管理。对未经环评和环保审批的,一律停产,补办环评和环保审批;对试生产期满未申请环保验收的,一律限期验收完毕;对污染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限期治理。十是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作用,将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作为重要推动手段,对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对违法排污企业及时曝光,积极营造舆论宣传氛围,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力量,完善环境长效监管体系建设。

责编:赵舒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