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6月27日讯 近年来,永安市地税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风正气顺、人和税兴”和谐发展的永安地税为目标,始终把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作为推进地税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围绕税收抓创建,抓好创建促税收,走出了一条富有行业特色的文明创建之路,文明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先后被授予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并连续四届获得福建省级文明单位,荣获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单位、福建省地税系统2005-2007年度先进集体,等10多项省部级荣誉。所属的征收分局获得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全国青年文明号、省级“窗口行业满意服务先进单位”、福建省第四届“创文明行业”满意服务示范点。同时也涌现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福建省地税系统十大杰出女税务工作者、 “三八红旗手”王巧云,福建省地税系统先进工作者黄圣道、范正华等许多先进个人。
积极作为,谋划地税的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永安地税局坚持“抓住壮大地方税收收入总量不放手,盯着增强地方可支配财力不改变”的工作思路,努力谋划地方税收的可持续发展,千方百计为拓展地方财力的发展空间和税收政策的作为空间求思路、谋办法,实现经济发展与税收增长良性互动。2006年共入库各项收入4.9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8714万元,增长21.2%。2007年各项收入6.13亿元,同比增收1.15亿元,增长23.1%。使永安市地税收入首次实现过6亿的新跨越,取得了四年翻一番的佳绩。2008年1-5月,永安地税入库各项收入3.33亿元,同比增收6008万元,增长22%,提前52天实现税收“双过半”。
一是坚持精细化、规范化管征。永安市地税局针对不同行业税收管征特点,不断探索、创新税收征管办法,在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上,取得了实效。如:对小水电企业,根据装机容量大小,实行差别应税所得率管征办法,每年增加地方财力约300万元;对中小水泥企业,实行“以电定产、以产定耗”税收管征办法,较好解决了由于企业账证不全或账证不实带来的控管难问题,每年增加税收约500万元;对小煤矿,针对煤炭价格持续走高的实际情况,先后两次调整了煤炭计税价格,年增加税收约1000万元。此外我们还对二手房交易、交通运输行业、竹木行业等采取委托代征、源头控管的办法,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有效防止了税款流失。
二是坚持税费并重。自地税接收社保工作以来,永安市地税局始终把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把社保工作与税收工作“同征收、同管理、同检查”,全力以赴,扎实抓好任务的落实。06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入库11320万元,同比增收1162万元,增长11.4%;失业保险费入库1673元,同比增收17万元,增长1%。 07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入库13301万元,同比增收1980万元,增长17.5%,失业保险费入库1890万元,同比增收217万元,增长13%,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
三是坚持依法治税。永安市地税局以税管员制度和纳税评估工作为突破口,建立税管员能级管理制度,定期召开纳税评估工作质量分析会,有效防止“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现象。2006年,永安市地税局被省局确定为税收执法责任追究自动考核系统的试点单位,为福建省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系统的推广应用奠定了扎实基础。并且永安市地税局还承担着该软件在三明市地税系统应用辅导的培训工作,为全市地税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作出了贡献,得到上级局的肯定。之后,福建省地税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在永安市地税局召开,会议表扬了永安地税局在征管改革中的做法与成绩。
四是坚持抓好调研。永安市地税局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大力开展税收调研,专门制定《永安地税局税收调研考核办法》,鼓励全局干部职工“多开培植税源之道,多想挖潜增收之策,多思加强征管之路”,通过调查研究分析税收政策变动给经济发展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当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同时积极做好调研成果的转化。2006年以来,该局先后开展了小水电、煤炭、木竹、交通运输、二手房交易、高速公路等行业税收调研,提出调整土地等级范围、规范木竹行业管征、加强社保费征收、调整房地产交易价格等建议,均被永安市政府采纳,通过调研转化实际税收约增加地方财力1.5亿元。2006-2008年5月,永安市地税局干部共撰写调研文章35篇,其中,被《福建税务》采用5篇,被《三明地税调研》采用22篇,投稿数和采用数均居三明地税系统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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