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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在县体育中心举行“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启动仪式
文明风   |  时间: 2008-05-27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文明风5月27日讯 5月24日上午,由县委文明办、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主办的 “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启动仪式在县体育中心举行。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红,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教育工委书记薛炳贵,县政府张金华副县长、县政协林翠玲副主席、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廖康标、县委文明办主任雷祖泉、县教育局局长傅建平、县文体局局长严明清、团县委书记王爱琴、县妇联主席陈建华以及县各中小学校长、城区师生共30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县教育工委副书记黄苏明主持启动仪式,县委常委、教育工委书记薛炳贵做了讲话。

    此次活动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主要目的是引导和激励广大未成年人从身边事情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践行道德规范,增强道德意识,养成良好习惯,培养高尚品质。这项活动将动员组织未成年人参加针对性、参与性、实效性强的道德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在家庭中开展“孝敬父母、体验亲情”活动,在学校开展“和谐校园”活动,在社会开展“爱心奉献”活动等三个方面。
 
    薛书记在讲话中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着重从强化道德主题、突出工作重点、提升活动效果三个方面深入开展此项活动。广大未成年人要按照活动要求,从我做起,加强自身思想道德品质修养,树立正确的是非观、荣辱观、人生观,努力做一个孝敬父母、尊敬老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的优秀少年,把自己培养成高素质、有修养的现代化建设的接班人。组织者要把主题实践活动与已经广泛开展的“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创建和谐校园”、“手拉手”、“雏鹰争章”等多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充分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把道德实践活动作为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作出具体安排;文明办、教育局、团县委、妇联等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围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加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做好督促检查,建立工作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通过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树立感恩父母、关爱自己、善待他人、报效祖国的人生理念,勇于担当个人责任、家庭责任、社会责任,实现自己的道德人生,释放自己的人性光芒,为“共建共享和谐明溪”,实现明溪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又快又好地发展做出我们每个人的积极贡献。

    县一中学生张淼凡代表城区五所学校向全县各中小学生发出倡议,启动仪式后举行城区中小学生广播操表演赛。

责编: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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