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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全面规范药品经营使用日常监管检查记录
文明风   |  时间: 2008-05-16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文明风5月16日讯(通讯员 陈秀莹 王志伟 詹富强)为杜绝药品经营使用日常监管中被检查单位对要求整改的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重复回潮现象严重,以及监管部门收集整改反馈信息分散难以集中等情况,4月份以来,漳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管检查。

    该局向全县每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下发“福建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监管现场检查工作记录本”,该记录本包括四类表格,表一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基本情况”,主要记录监管对象行政许可项目及变更内容;表二为“药学技术人员情况”,主要记录驻店药师聘任和药品质管人员培训内容;表三为“现场检查记录表”,主要记录被检查单位证照是否齐全有效、药学技术人员是否在岗、待售或使用的药品是否过期以及外观包装是否破损、药品储存条件和状态、供药方资质及购进凭证是否齐全、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是否销售禁售药品等药品日常监管检查项目;表四为“整改情况或其它意见反馈表”,主要记录药品质量管理问题整改措施和结果以及被检查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其中,现场检查记录表和反馈表均一式两联,一份为被检查单位存根联,一份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存档联。

    该局要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必须妥善保管药品监管现场检查工作记录本,药品执法人员每次到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无论是否发现问题都必须在该单位的检查记录本上认真填写完整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必须在现场检查记录表问题记录栏上注明具体情况,明确整改时限,签署检查人和被检查人姓名,并取下现场检查记录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存档联,提交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管股集中存档。被检查单位对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或对检查有疑义、对检查人员有意见,必须填写“整改情况或其他意见反馈表”,并将反馈表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存档联取下,于整改时限后3日内提交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管股集中存档。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充分发挥这些日常监管检查查记录表和反馈表的作用,与医药行业诚信建设紧密结合,将这些记录表收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安全信息档案,作为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监管现场检查工作记录本”既规范药品日常监管检查内容,也使每次日常监管行为均记录在案;既督促执法人员依法依规检查,预防职务腐败,同时也大大增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有效提高药品日常监管工作效率。图为执法人员正在辖区内一家医疗诊所开展药品质量管理监督检查。

责编:赵舒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