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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村民完全知晓村情”
----武夷山市崇安街道闽北首推"村情向下报告书"纪实
文明风   |  时间: 2008-04-22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村情向下报告书”不搞形式 不走过场

  形式主义是各项工作的最大祸害,广大农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崇安街道为此建立起一整套工作制度,使"村情报告书"落到实处。

  该街道依托各村的财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负责督查本村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形式是否科学,程序是否规范。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每月开展一次活动,每年至少二次向村民会议或村代表会议汇报监督情况。村民对公布内容有疑问的,可及时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投诉,对确有内容遗漏或不真实的,必须督促村委会重新公布,也可直接向村两委询问,村委会在10天内予以解释和答复。

  崇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还建立民主监督制度,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实行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办法,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各村进行监督指导。成立专门督查组,由街道人大工委、纪工委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各村务监督小组和村民代表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村情向下报告书"及时直达村民代表。

  对“村情向下报告书”,崇安街道党工委建立了监督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他们坚持每月一次,以随机抽查方式确定调研督查一个村,对好经验、好做法予以表扬,对存在问题进行批评,并责成限期整改。对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和管理中违反程序,独断专行,以及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的村干部,村务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提出批评,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分别按党政纪予以处理或依法罢免。对被通报而未按要求整改的村,将根据责任分工,分别对村主干进行告诫,按告诫次数,分别取消评先评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