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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要让老百姓得实惠——浙江着力改善民生纪实
文明风   |  时间: 2008-04-15   |   文章来源: 浙江日报
 

    病有所医

    ——农民看病也能报销医疗费

    “我们农民看病也能报销医疗费,过去想都没想过,而且还能免费体检。”江山市江北村村民陈益芳说,上次感冒输液、配药花了55元多,拿合作医疗IC卡在社区卫生站的电脑上轻轻一刷,当场就报销10元。

    现在,我省87个县(市、区)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农民达3000万人。今年,省委、省政府决定,省财政对“新农合”的经费投入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倍,人均筹资达到100元以上,体检标准也将随之“升级”。

    几年前,“家庭医生”对于很多人来说还是新鲜事,如今,随着社区卫生服务网的全面建立,社区责任医生制度的推行,使八成以上城乡居民拥有“家庭医生”。目前,我省建有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6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6601个。“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新格局正在形成,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在家门口就能看病就医。

  老有所养

    ——城乡统筹共享社会保障

    近几年,我省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参保人数逐年增多。这背后,是省委、省政府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决心和力度。

    71岁的余姚丈亭村村民陈浩冠现在每月可以领取210元养老金。老人家说:“多亏好政策,我们也能像城里人一样拿‘退休金’安享晚年。”截至今年2月,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205万、886万、602万、1018万和525万。我省还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已有304万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

    我省已进入高龄化社会,“老有所养”显得更为重要。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逐年提高,目前,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310元,居全国省区第一。截至去年底,全省共建立老年公寓247所,托老所、敬老院等各类养老设施1400余所,已有9.82万人集中供养。仅去年就有45.58万贫困老人得到政府救助,救助总金额4亿余元。

    在浙江,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已逐步实现,每个人都能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障方式,人人可以享有不同的社会保障。

  住有所居

    ——城市低收入家庭喜圆“新房梦”

    今年春节前,兰溪无房户钱撮根一家搬进了政府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的廉租房,这个年过得特别开心。

    安居,方能乐业。在省委、省政府的关爱下,“住有所居”的幸福故事正在全省各地涌现。去年10月,我省出台《关于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廉租房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农民工居住问题也被明确纳入保障范围。这对于那些买不起房的低收入家庭和远离家乡的农民工来说,无疑是一场“及时雨”。

    近5年来,全省累计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1658.9万平方米,改善近20万户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至去年底,全省2.61万户城镇困难家庭享受到廉租住房。今年,我省还将新增廉租住房受益家庭1万户以上,新开工经济适用房300万平方米以上。

    浙江百姓不仅有了遮风挡雨的温暖家园,环境也更加宜人了。“平安浙江”建设,为浙江人民的生活带来更多的和谐感、安全感;全面实施的“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令我们的天更蓝、水更清;城乡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让农村群众不再“出行难”、“饮水难”。(记者 袁 艳 通讯员 司徒微微)

责编:林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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