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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要让老百姓得实惠——浙江着力改善民生纪实
文明风   |  时间: 2008-04-15   |   文章来源: 浙江日报
 

    党的十六大以来,省委、省政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把全面改善民生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在致力于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民生领域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许多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随着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改善民生的利民之举和惠民之策的实施,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正在逐步成为现实。

    学有所教

    ——免费义务教育让孩子轻松上学堂

    今春新学期开学,我省给全省515万名初中和小学生送上了一份“大礼包”——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孩子们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期间,免除学杂费、课本费。符合入学条件的民工子女还可免除义务教育借读费,他们在浙江接受9年义务教育,可以和本地孩子一样,读书不用交一分钱。这标志着浙江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

    在偏远山区,贫寒学子曾担心家里没钱而失学。衢州坞口村的毛灵春家里生活困难,经常担心上不了学。搭上这列“免费快车”后,毛灵春开开心心地背着书包上学堂了。

    “不能让一个孩子因为贫穷而失学,也不能让一个孩子因为贫穷而吃不好、睡不好。”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全省农村中小学推开了“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爱心营养餐工程、食宿改造工程、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四大工程,不但让千千万万个“毛灵春”能上学,更让他们和城里孩子一样能“上好学”。近年来,全省已累计资助贫困学生502万人次,新建和改造农村中小学食堂、宿舍279万平方米。

    在浙江,随着公共文化建设的不断加强,不仅孩子能享受优质教育,城乡群众的文化生活也日益丰富。“彩虹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建设等公共文化设施和网络的建设,让广大群众共享“文化大餐”。

    劳有所得

    ——就业扩大收入年年有提高

    就业,乃民生之本。省委、省政府不断制定出台扩大促进就业、鼓励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

    让每个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城镇家庭至少有一名成员实现就业;为被征地农民提供技能培训,优先安置岗位;率先把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列入就业政策帮扶范围;以欠发达地区为重点,推进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这些暖到百姓心里头的政策,形成了浙江特色的就业政策体系。

    杨建华、王和香夫妇是杭州市闸弄口街道“创业一条街”上的“创业明星”。看着他们脸上自信的笑容和忙碌的身影,谁会想到,这对夫妇曾是双双下岗的失业人员。如今已是文具店老板的杨建华深有感触:在最困难的时候,党委、政府的创业扶持政策为我们打开创业之门,让我们看到希望。过去5年,全省各级政府投入再就业的资金达35亿元。仅2007年以来,全省城镇新增就业86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8.7万人。

    与此同时,我省还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不断调整提高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5年来,每年提高幅度达到15%左右;完善收入分配政策,让普通劳动者分享到了经济发展的成果。在农村,省委、省政府通过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帮扶低收入农户生产经营、帮助下山异地脱贫等途径,提高低收入农户致富能力和收入水平,让更多的低收入家庭红红火火奔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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