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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州统计局四项措施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文明风   |  时间: 2008-04-03   |   文章来源: 新疆伊犁州文明办
 

  近日,根据州直机关文明委(2008)5号《2008年州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精神,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伊犁州统计局200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深入强化四项工作,为巩固我局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注入新活力。

  一是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重点,深化理论学习,强化思想引领,打牢全局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坚持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并重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学习各类制度,组织好、开展好学习活动,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

  二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文明的效能。在继续抓好"文明单位、文明处室、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的基础上,以深化"创建和谐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等活动,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三是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精心组织针对性、参与性、实效性强的特色活动,以提高机关效能、转变机关作风、开展文明创建、营造和谐机关为目标,挖掘创建潜力,打造创建亮点,丰富创建内涵,将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从而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全面提升文明创建水平。

  四是强化组织领导,突出以人为本,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办组织协调、各处室各负其责、全局上下积极参与"的精神文明建设格局,采取督导、检查等措施,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开展,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孙玉萍 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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