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5年10月荣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之后,厦门市又开始了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征程。两年多来,厦门市文明创建迈上新台阶——荣获世界银行评选的“投资环境中国大陆金牌城市”,入选“全国最受农民工欢迎的十大城市”,位列中国城市和谐发展指数第二名,荣膺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跨国公司最佳投资城市”等称号。
人人动手 凝聚合力共建文明
3月5日,厦门市开展“四德建设同参与,共建文明迎奥运”主题活动,组织志愿者队伍和各界代表上街开展志愿服务,并向全市人民发出倡议: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更好地履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人人争做道德模范,争当文明城市的文明市民。这是厦门市推动新一轮文明创建的一个片段。
厦门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通过各种形式和载体,发动市民人人动手、全民参与,掀起创建文明城市的新热潮。市直机关党工委实施“公仆爱心工程”,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洁净家园义务劳动、交通督导、便民服务、扶贫助学等活动,在创建中做表率;市社科联组织百个社科学会、千名社科专家学者、万名社科学会会员,贡献良策;全市20万名注册志愿者常年开展宣传咨询、交通督导、帮孤助残、便民服务等志愿服务;文明督导员、社会监督员、市容卫生考评员、文明行业考评员等群众管理队伍,深入行业窗口、大街小巷义务巡访,全面督查;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等10多所大中专院校组成200支宣传小分队,开展文明知识宣传;厦门警备区向驻厦部队发出倡议书,倡导驻厦部队官兵在创建活动中作表率;许多台资企业主动要求参加创建。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创建,形成了共同推进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统筹发展 生态文明走在前列
3月12日,厦门市机关干部和市民代表1200多人,走进天竺山森林公园,种下2008棵奥运心愿树,为北京奥运会播下希望和祝福。
来过厦门的人,都对厦门的环境留下深刻的印象。有人统计过,在厦门岛内的任何地方,往任何方向走5分钟,就能看见一个公园。据统计,厦门城市森林覆盖率42.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3%,建成区绿地率33.9%,人均公共绿地15.62平方米,翔安区大嶝街道、新圩镇获全国环境优美镇称号。规划面积6.76平方公里的厦门园博园建成开园,第六届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成功举办,赢得园林专家和海内外游客的好评。
厦门市在文明创建过程中,先后制定出台70多部包括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有关城市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规范性法规、规章,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城市管理地方法规体系。较好地做到了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与生态保护“三同步”,提前实现了国家环保“一控双达标”的要求。在取得整治环岛路海域和西海域清理海上养殖污染源成功的基础上,又全面启动并实施了厦门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工程,在不久的将来,这里将建成全国最亮丽的海湾之一。
注重民生 着力构建和谐社会
厦门市在全国首创社会保障性住房,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成为许多城市实行房改新政的蓝本。
近3年,厦门市投入150多亿元,新建翔安海底隧道、杏林大桥、集美大桥三大出岛通道,加快建设成功大道、环岛干道等城市主干道,形成了海陆空四通八达的立体交通网络。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发展BRT快速公交,全市每万人拥有公共汽车16.32辆,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27.5%。居民生活小区功能齐全,服务日益完善,涌现出一批全国先进的数字智能型、绿色环保型、联建共建型、联动服务型、扶贫帮困型等特色鲜明的社区典型。
厦门市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9%,最低生活保障线始终居全省首位、全国前列。在全国率先实施覆盖老年人、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在内的城乡一体化全民医保。55万农民工纳入医疗保险,建筑和矿山等行业的16万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和进城农民工子女借读费,2007年成为全省第一个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双高普九”的设区市。2007年,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7000多人、转移就业2.42万人,新增就业19.8万人,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人口与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市民平均预期寿命为76.79岁。
实践证明,厦门市创建文明城市,树立的是形象,改善的是环境,提高的是素质,促进的是发展,改进的是作风,受益的是群众。(记者 林世雄)
责编:林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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