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统筹协调
着力构建和谐社会
数字说话: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三大污控区建成四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22.2万吨;优待外来务工人员,每年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减轻负担1000多万元。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富起来了的石狮市民群众和外来务工者对生存生活环境越来越关注。近两年来,石狮市委市政府从改善民生出发,不断强化城市建设管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石狮变得越来越美、越来越宜居。
近两年来,石狮完成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纲要,科学规划市中心区和沿海镇区,进一步完善城市发展框架和功能分区。完善城镇供水、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市污水处理厂,建成无害化垃圾焚烧综合处理厂,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投入2.8亿元续建、新建道路交通网络,全力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第二引水工程、香山变电站等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目前中心城区面积达28平方公里,城镇化水平达73%,居全省各县(市)首位。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完成了城市环境规划,启动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建设,建成环保在线监测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及时监控污染源污染物排放信息。加快推进宝盖山风景名胜区、灵秀山森林公园的开发建设,目前我市各类绿地布局合理,建成区绿地率达31.5%。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完成《“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方案》和《“十一五”COD减排方案》等编制工作,大堡、伍堡、锦尚三大污控区建成四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22.2万吨。落实泉州市人大关于加快近海水域环境污染治理的决议,两年来共投入5.27亿元,推动各项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市委市政府还坚持每年选择一批受益面广、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项目,逐步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两年来共确定为民办实事项目32个。实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体化,并从今年开始将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目前全市纳入低保对象的有1749户4874人,实现应保尽保。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目前参保人数达26.5万人,两年来已补偿金额1000多万元,有效地减轻了群众的医疗负担,从今年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覆盖全市居民。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把奖励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0元,是国家规定标准的四倍,为全省最高。建立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 将更多困难家庭纳入医疗救助的社会保障范围。优待外来务工人员,每年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减轻负担1000多万元。设立社会福利中心,投入近2000万元建设康复中心、儿童院、救助站、老人公寓,扎实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安置工作。将抚养孤儿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两年来共有90户、142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发放低保救济金近27万元。
围绕持续创建
着力夯实基础工作
数字说话:两年来市级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达1.5亿元,共安排专项创建经费250万元;两年来共组织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30多次。
创建文明城市重在“创建”二字。两年来,石狮围绕省级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拓宽工作渠道,增强了创建活动的生机和活力。
成立市、镇(街道)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制定《石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落实部门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环环相扣的创建“责任链”,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合力抓的创建工作领导机制。制定《石狮市"十一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将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城市发展规划;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市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一次把精神文明建设列入议题,听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做到地方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两年来市级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达1.5亿元,共安排专项创建经费250万元。
进一步健全创建机制。出台《石狮市文明社区创建管理办法》,坚持以道德、科教、文体、法律、卫生等“八进”社区活动为载体,以社区教育为重点,强化社区管理,发展社区服务,使社区居民更有安全感、舒适感,目前全市所有社区均达到县市级文明社区标准。把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和谐校园、和谐单位创建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内容,组织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和“城乡协手、共创文明”活动,实现城乡创建水平的共同提高,两年来共组织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30多次。制定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以文明单位创建为点,以行业创建为线,连点成线、连线成片,提高整体工作水平。依托企业党团组织、妇联和工会等,积极引导非公经济组织参与创建活动,广泛参与公益事业、扶贫助学、建设先进企业文化等,为全市创建工作增添新力量。
责编:林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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