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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接受考评
文明风   |  时间: 2008-03-17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文明风3月17日讯 3月14日,省委文明办综合处副调研员陈可敬组长带领省创建文明城市考评组一行抵达漳平,对漳平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进行为期两天的考评检查。

    当天上午,检查组一行听取了漳平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第十届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汇报会。市领导刘远、陈永林、陈家鸿、原所征、廖深洪、郭志敏、郑玉琳、郭晓玲及市文明委全体成员出席汇报会。市委副书记原所征主持会议。

    市委副书记、文明委第一副主任刘远市长代表市委、市政府对省考评组莅临漳平市表示热烈的欢迎,并介绍了漳平市经济社会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刘远指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工作,在重抓经济建设的同时,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一起抓,以建设繁荣秀美、文明和谐的品牌漳平、魅力漳平为目标,扎实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刘远强调,漳平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做法和成效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夯实创建基础,大力提升市民素质,使广大市民思想道德和民主法制观念日益增强,文明习惯逐步养成,日常行为日趋规范;二是坚持建管并举,按照实力做强、规模做大、功能做优、彰显魅力的原则,着力构筑文明城市,提高城市品位;三是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持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四是突出创建活动,按照“城市抓社区、农村抓乡镇、行业抓窗口、道德抓诚信、区域抓共建”的创建工作思路,全力打造魅力漳平;五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举措,营造浓厚的全员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氛围。刘远表示,漳平市要以这次文明城市考评为契机,进一步抓好创建文明城市整改和提高工作,促进漳平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考评组组长陈可敬向与会人员作此次考评的程序、内容、方法等情况说明,并对考评工作提出要求。陈可敬说,根据省文明委工作部署,省文明办组织了8个考评组,深入各地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进行初评。考评期间,省考评组将严格按照省文明办确定的考评标准和指标,通过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对漳平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行认真考评,重点考评交通、卫生、社区、未成年人思想建设等方面工作。

    会上,与会人员还观看了漳平市创建第十届省级文明城市电视专题片。会后,省考评组分别在市领导原所征、廖深洪、郭志敏陪同下,分组深入城区各社区、窗口、市场、公园、广场、车站、学校、医院等场所,对漳平市各行业各部门各基础设施进行了实地考评检查。检查中,考评组对漳平市在创建过程中呈现出的新成绩、新亮点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漳平文明办)

责编:林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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