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3月13日讯(通讯员 吴会明)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来临,为方便群众前往悼念已故亲人,厦门集美区决定开放灌口殡仪服务站骨灰室。开放时间从2008年3月28日至4月12日,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5时。
清明节期间,厦门集美区提倡鲜花扫墓文明祭祖。开放灌口殡仪服务站骨灰室的规定包括:领取骨灰盒时只限1人到骨灰室办理手续,领取人须随身携带身份证、骨灰室寄存证,经工作人员查验后方可领取;领取骨灰盒后,不得擅自打开,必须按规定地点悼念,不得擅自带走骨灰盒,悼念完毕应自觉将骨灰盒送回骨灰室,经工作人员查验后方可领回证件;骨灰盒寄存期满后,必须先办理好换证寄存手续再领取;期满超过二年不交纳管理费者,视为无主骨灰处理。
不仅如此,要求前往参加悼念活动的人员,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不得随地摆放冥纸、乱烧纸钱及蜡烛,纸钱等燃烧物品应放至规定焚烧炉内焚烧,以免发生火灾,对不听劝阻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严禁借悼念活动之机,进行封建迷信活动或发生无理取闹等不文明行为,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此外,对设有骨灰室的单位,厦门集美区要求认真做好鲜花扫墓文明祭祖等殡仪宣传工作。做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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