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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新规:领导干部对百姓电话要个个有答复
文明风   |  时间: 2008-02-21   |   文章来源: 新华社
 

  自昆明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电话向社会公布后,为确保这些电话能成为实实在在的“直通桥”,近日昆明市又专门出台了规定,要求公布的电话在上班时间必须有人接,有答复,有记录。

    由昆明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的规定明确指出,凡是在《昆明日报》刊登出的领导干部的工作电话,在每个工作日的8:30至17:00必须有人接听,其他时间尽可能接听,领导干部外出工作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电话接听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听和耽误接听。

    记者在这份文件上注意到,要求领导干部在接听电话时认真做好记录的内容被放在了显要的位置,并特别提出要在第一时间回复群众反映的问题,如来电情况清楚的,应当直接答复来电;如来电反映情况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处理的,要做好电话记录后转相关部门处理,并及时答复来电人。

    该文件还规定了相关的处罚条例,对不按规定接听来电,或故意刁难、语言不文明、记录不清、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认真进行处理而导致发生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按照《昆明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政不作为问责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2月16日,《昆明日报》上公布了从昆明市委书记、市长到5区、1市、8县及市直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联系电话,同时详细刊登了各领导的职务分工情况。老百姓可以通过公布的电话直接向相关对口领导汇报情况,反映问题。(记者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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