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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国税局四举措打造"零投诉"品牌
文明风   |  时间: 2008-01-22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文明风8月7日讯 厦门市海沧区国税局在认真分析税收工作发展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和干部队伍现状的基础上,经过深入研究和探讨,提出了以"打造'零投诉'国税品牌"为目标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构想。"零投诉"品牌的释义为:决不允许因个人行为在开展税收征、管、查过程中,滥用税收执法权和自由裁量权而违纪违法、不廉行为的人和事发生而被举报;决不允许因个人责任,在办理各项涉税事宜中有违章操作,不按程序办事,按时限要作为而不作为,违反服务承诺规定,或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的人和事发生而被投诉。该目标紧紧结合基层税务机关处于征收、管理和为纳税人服务第一线的工作特点,用"零投诉"实现精神文明建设"三全":一是对税收中心工作、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工作和机关效能建设的全方位覆盖;二是对税务工作的规范、效率和质量的全过程控制,三是创建工作的全员性参与。虚功实做,软件硬抓,使之成为推动国税事业发展的动力。几年来,该局紧紧围绕打造国税"零投诉"品牌这一目标,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提升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和层次,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优异成绩。组织税收收入年年创新高,2006年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先后获得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全国税务系统 "先进集体"、福建省第八届、第九届"文明单位"等各级荣誉38项,实现了连续六年"零投诉"的奋斗目标,成为福建省国税成立10年来没有发生干部被刑事和行政处理的17个单位之一。"零投诉"国税品牌成为基层税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亮点"和兄弟单位借鉴学习的"样板",并在全市国税系统全面推广。其主要做法:

  一、紧紧围绕"一个中心"。经济决定税收,税收来源于经济,又服务于经济。多年来,该局始终不渝地坚持科学发展观,把聚财为国和执法为民融为一体,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用税收工作的成效体现精神文明创建的成果,使文明创建工作有为、有位。

  二、提高"两个服务水平"。一是提高服务纳税人的水平,为纳税人提供更加规范的、全面的、经济的各项服务;二是提高服务经济发展的服务水平。该局在服务纳税人的同时,自觉把税收工作融入经济发展大局之中,面向社会,认真履行好税收经济职能,为促进经济发展、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在工作中紧密联系海沧经济形势,从提供优质服务和优化税收环境上下工夫,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企业生产发展,把税源转化为税收收入,推进促进企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

  三、正确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压力和动力的关系。获得荣誉,既是压力,也是动力。该局把压力转化为前进的动力,经常教育引导干部明确取得荣誉和保持荣誉的关系,正确看待荣誉,戒骄戒躁,持之以恒地自觉维护文明单位形象;二是长期目标和阶段目标的关系。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定位上,不仅要坚持长远目标的正确导向,更要牢牢地立足于现实,使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现实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因此,该局在打造"零投诉"国税品牌的长远目标下,根据每年的工作重点制定了阶段性的创建目标,通过点点滴滴、扎扎实实的工作,把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推向推进。三是巩固与创新的关系。只有不断创新,而不是单纯的巩固和保持荣誉,才能求得更大发展。该局根据新形势和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不断创新文明建设的内涵和载体,开展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参加 "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公仆"、"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树文明形象,创文明行业"等活动,形成争先创优的风气。

  四、抓好四个关键环节

  1、以人为本,在教育熏陶上下功夫。精神文明建设只有坚持深入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才能为广大干部职工所接受、所认同,才能深入人心。该局从抓思想教育入手,以教育促成果、促效益,为"零投诉"品牌创建提供根本保证和基础。经常开展时事政策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和税务职业道德教育,重点开展以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为基本内容的税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针对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和提出的重点、热点问题,反复组织干部学习"零投诉"品牌创建的有关规定,将创建要求逐条逐项落实到人,提高干部职工的创建意识,在全局上下形成浓厚的"处处都是窗口,人人都是形象"创建氛围,打牢思想基础。并推出了《海沧区国税局廉政勤政谈话制度》,将新录用干部、岗位调整干部、特殊(重要)岗位干部和工作效能不高的干部纳入谈话范围,根据不同岗位和工作表现开展教育,加强互动性和针对性,将反腐倡廉,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关口前移。

  2、加强制度建设,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完善的制度是"零投诉"品牌创建卓有成效的重要保证。深化精神文明建设,要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此,该局建立健全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印发人手一册;专门制定了《厦门市海沧区国家税务局精神文明挂钩考核办法》,把工作作风、工作绩效与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打破"大锅饭",调动干部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文明办税"八公开"的要求,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同岗替代制、联合办公制、效能考评制、失职追究制等十项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对创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制度,不定期深入各科室,对创建活动进行检查,了解税务干部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对创建措施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该局推行了评选"最佳税务员"制度,根据干部职工在组织纪律、思想品德、服务规范、工作效率、学习创新等六个方面的表现,每个季度由评选领导小组在干部职工和纳税人投票的基础上评选出四名最佳税务员。在办税服务大厅"激励岗"张榜公布,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风气,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参与"零投诉"品牌创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提高办税效率,在为纳税人排忧解难上下工夫。贴近群众,从群众需要出发,以纳税人为关注焦点,把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作为税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纳税人成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直接受益者。为了适应企业在生产经营的产、供、销高速运转的需要,该局在服务时限上"再提速",税务登记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核、当天登记、当天发证;该局将纳税人抄税、认证、纳税申报在一个窗口一次性办结,将12项涉税事项纳入办税窗口"一站式"服务,进一步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效率;该局针对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逾期的问题,在工商注册登记大厅醒目位置摆放提醒牌,提醒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该局在纳税申报期限前对未申报企业进行催报双重提醒,尽量使纳税人避免发生逾期纳税申报的违规行为。

  4、强化监督机制,在规范执法上下工夫。一是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内部监督。该局率先在税务系统自行开发设计《税收管理岗位职责考核办法》和《电子台帐与考核系统》。对每一个工作任务进行全程跟踪和适时考核,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干扰,形成一套相对完整、严密、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二是畅通渠道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该局先后推行了"执法监督卡"、民主评议行风代表"联络卡"和局长"亲收信"制度,由纳税人对干部是否文明执法、是否依法办事、有无故意刁难行为和 "吃、拿、卡、要、报"行为等进行评价,主动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厦门市委文明办)


责编:林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