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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法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纪实

文明风   |  时间: 2008-01-22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文明风9月14日讯(通讯员 赖章妹 祝邵福)2006年以来,邵武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文明委、文明办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和省法院《关于强化审判职能,为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精神,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突出司法和谐,强化司法为民,认真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在服务我市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人民法院的职能和保障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一年多来,该院在“三个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受到上级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有18项次,先进个人29人次,连续四次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连续5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光荣称号。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抓好文明创建工作:

  一、 加强审判职能服务,积极发挥保障作用

  该院紧紧围绕我市的工作大局,发挥审判职能保障作用,为我市的改革开放、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2006年至今共受理各类案件2731件,审执结2384件,结案率为87.29%。

  一是依法打击犯罪,促进社会和谐。加大打击犯罪,共审结刑事案件335件495人;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和简易程序占刑事结案数的89.2%,平均审限达17.8天;注重保障公民的司法人权和诉讼权利,无一超期羁押,体现了司法的文明与进步。加大被害人权益的保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调解到位率达82%,进一步彰显了司法文明,弘扬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少年庭在履行“少年案件指定管辖集中审判”工作中,克服困难,调动家长、学校、社区等各方帮教力量的积极性,提高未成年被告人改过自新的信心,对缓刑少年犯及其家长进行集中帮教,取得积极成效。该院因此成为省高级法院试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审判”的示范基地和样榜。

  二是努力化解矛盾,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318件,审结率为93.61%,诉讼标的额达3290余万元。为追求司法和谐,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化解民事、民商事纠纷。不断强化诉讼调解机制,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案结事了”,共有672件经调解或撤诉结案,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维护了当事人之间和睦稳定的关系。

  三是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和服务意识。加强行政案件的协调,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如我市某单位职工吴某因提前退休领不到养老金到南平市和省政府上访,法官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多方协商和调解,吴某最终领到了养老金,主动向法院撤回起诉。

  四是破解执行难题,全力维护法律权威。通过规范和创新执行方法,加大执行力度,不断增强工作成效。加强内部制约和监督,对案件执行的强制措施、案件中止、债权分配以及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敏感环节的运作实行全程公开,及时召开听证会公开裁决,使“阳光执行”落到实处。为不断提高执行效率,以“四突出”为抓手,即突出执行工作的宣传,开展“法院执行宣传周”活动,专门设立了“执行专刊”,积极与新闻媒体配合,拓宽执行工作法律宣传渠道;突出重点难案的清理执行,逐案登记造册,分组包干;突出弱势群体的保护,正确适用司法救助和先予执行;突出执行机制创新,建立互动执行机制,建立了以乡镇街道司法所主任为骨干的执行联络员制度,在提高农村执行案件的效率、防止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扩大法制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执行的公信力等方面取得新的业绩。该院执行联络员制度的建立和试行,得到省上领导的充分肯定,省高院在我市召开了“全省基层法院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现场会”近日,由省政法委综治办、省高级法院、省司法厅专门联合下文,在全省范围推广该院这一创新作法。该院通过不断增强执行力度,全力维护法律权威。2006年7月,成功召开了“机关工作人员为被执行人拘留现场会”,长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还款义务的4名公职人员被依法拘留;邵武市一公司总经理苏某擅自处理已被法院扣押的财产,被定罪判刑;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被告人陆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通过强力执行,震慑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人员,保护了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