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1月14日讯(通讯员 刘元宝)2007年,芗城区地税局充分发挥已建立的法院代征税费款司法保障体系的作用,通过市、区两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税收优先权,全年成功追回了辖区内14户(次)企业所欠的税费92.62万元。主要做法是:
一是建立日常联系制度。由法院和地税局分别指定1-2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中的信息通报、问题交流和有关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地税和法院有关人员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司法工作中的涉税问题和税收工作中的法律问题,不断总结、交流、完善委托代征工作。
三是建立司法涉税征收制度。与人民法院签定委托代征协议,明确人民法院在案件执行程序中拍卖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过程中涉及应缴税收的代征办法,被执行人欠缴税款税务机关参与分配办法等,从源头上加强税费的管征及追缴欠税(费),提高税款征收效率。
四是建立疑难税案司法执行制度。对执行难度大、久拖未结及其他涉税疑难案件,在申请执行法定期限180天内,按规定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将执行情况定期向地税部门通报,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行动,提高涉税案件的执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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