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3月6日讯 (记者 赵琳 黄怀 实习生 刘美君)春光明媚,正是姹紫嫣红的美好季节。3月5日下午,厦门市精神文明工作暨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在厦门人民会堂举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文明委主任、市创建指挥部总指挥何立峰在会上要求以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为载体,实现我市新一轮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跨越,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又好又快地把厦门建设成为现代化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和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三年一轮重新评选,明年又将迎来评选年。厦门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举全市之力,志在必得、再创辉煌”的奋斗目标。今年是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的关键一年。何立峰在讲话中指出,全市上下要明确思想、统一认识,要把厦门建设成为现代化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和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文明城市的创建是其内涵之一,要以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为抓手、为载体、为平台,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要增强和坚定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信心和决心;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的要求,扎实推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
何立峰强调,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有明确的阶段性目标,而且这个目标要科学合理,符合实际;要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只有这样才能出好的办法、好的措施,才能上下一心,形成合力,才能真正使创建活动成为全市人民共同目标和自觉行动;要紧紧围绕见实效扎实工作、落实责任,配置落实好人力、物力、财力,创新创建的机制与方法,特别是点评制度要始终坚持并不断加以完善。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朱清希望厦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凸显经济特区的作用,担当特殊历史使命;要把握全局,共建文明和谐海西;要抓好落实,深化创建工作点评。他说,厦门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措施都已经明确,相信厦门市的创建工作一定能够提高到新的水平,进一步在全省发挥带动和示范作用。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文明委副主任洪碧玲宣读了省委、省政府对2003-200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及全省2003-2005年度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
思明区区委书记郑云峰、市卫生局局长黄如欣、湖里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湖里中队长谢源春代表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会上作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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