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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创新机制加大环境改造力度 推动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
文明风   |  时间: 2008-01-21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文明风11月10日讯(通讯员 邓荣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的一大任务。永定县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机制,加大环境改造力度,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使村容村貌发生了明显变化,推动了乡风文明建设。

  一、创新机制、加大力度、农村乡风文明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一)、制订政策,规范程序,创新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机制。

  1、出台政策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永定县切实把新农村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五套班子联席会,专题研究部署我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并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二是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多次酝酿讨论,反复修改完善,形成《永定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办法》,并相继制定了《关于加强2007年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及补助资金拨付和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新农村建设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规范程序,对新农村建设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及补助等环节制订相关规定。三是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兑现项目扶持政策,在拨付补助程序上,明确项目由村委会实施,项目主管局负责指导和验收并兑现补助资金,新农村办负责监督的工作程序,确保项目的实施和资金补助各环节责任明确、监督到位、运转有序。并对新农村建设实施的内容,进行了具体的时间安排,提出了落实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充分发挥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2、制定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在《永定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办法》中明确要求要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切入点,并确定了全县2006年44个及2007年45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主要工作内容就是“三整三治”,即:整房、治散、建设文明村落;整路、治脏、配套公共设施;整水、治臭保护田园风光。出台扶持政策和项目补助标准:决定从2006年开始,持续五年由县财安排1500万元以上扶持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补助经费,规定编制村庄规划每个示范村补助2万元,道路硬化每公里补助2万元,绿化草皮、种植乔灌木、绿篱等补助70%的绿化苗木费,建设排水、排污沟每米补助10元,新建封闭式垃圾池每个补助500元,自来水入户每户补助200元,改厕每户补助400元,建设沼气池每户补助1400元。在落实措施、明确责任的同时,要充分尊重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地位,切实符合农民意愿,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3、强化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干群的思想认识。为了使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永定县重抓学习的深度、宣传的广度:一是着力提高干部思想认识。召开二次由县、乡镇、村三级干部240多人参加的学习动员培训会议,强化对新农村建设知识的学习,提高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同时组织县、乡、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前往江西进行新农村建设考察和本县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参观学习,借鉴外地经验,使广大干群对新农村建设有了全面的了解,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广播、电视、标语、板报及召开村民代表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内容、目的、意义,营造新农村建设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各乡镇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如坎市镇印发宣传材料7000多份,分发调查摸底表4000多份,并组织试点村两委干部前往新罗龙门镇洋畲村等地参观学习;高陂镇制定详细的新农村宣传工作方案,印发宣传材料、公开信,出版宣传栏,还通过召开村民座谈会提高群众的主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