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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人民法院护航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wmf.fjsen.com  2026-04-0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卢丽娟

诏安法院干警到南湖幼儿园开展普法活动

梅花盛开,寓意美好,象征年轻、朝气与生命的活力。在“中国青梅之乡”诏安,“梅好少年·法护成长”不仅是一个品牌,更是一份承诺。自2021年6月以来,诏安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妇联、检察院、司法局等多部门,持续57个月深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构建起“普法宣教+家庭教育+心理疏导+强制报告”一体化多维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体系,以法治之光照亮成长之路,用温情司法守护青春花开,引导广大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闽南厝角,法治成荫”的美好图景绘上浓墨重彩一笔。

诏安法院选派21名资深法官担任辖区内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开学第一课”“以案说法”“法治情景剧”等活动50余场,覆盖师生2万余人次。根据真实案例改编的微电影《救赎》,荣获全国法院第五届微电影微视频评选“十佳微电影优秀奖”。联合教育部门组织庭审观摩7场,让师生“沉浸式”体验司法。联合妇联率先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开展以“送法进万家 家教伴成长”为主题的家庭教育宣传系列活动15场,深入社区、村镇、校园普法约20场,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生根。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向相关人员发出《强制报告责任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及《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承诺书》,明确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的报告义务,织密保护网。

诏安法院设有少年法庭1个,采用圆桌式审判,选任5名业务能力强、富有爱心的女法官组成合议庭,邀请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截至目前,妇联干部已参与审理涉未成年人犯罪、家庭暴力等案件8件,从性别平等、儿童保护等多维度参与案件审理,形成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共同体。推行审前社会调查、个性化法庭教育、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对没有法定代理人到庭的未成年人,联合妇联、团委、社区指定5名合适成年人作为在场人、监护人;对未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被告人,依法为其指定辩护人,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引入心理疏导机制,确立法官约谈制度,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及被害人修复心理创伤,让司法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

诏安法院邀请县妇联领导到家事少年法庭参与调解

针对诏安县不同学校、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和需求,诏安法院提供“点单式”服务和“滴灌式”普法服务。围绕夏季青少年溺水高发、预防校园欺凌、网络赌博、电信诈骗、国家安全等热点问题,动态更新普法课程“菜单”,因材施教。制作普法宣传传单、手册约2万余份,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将法治教育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探索“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学生参观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模拟法庭活动3场,通过角色扮演让学生变身“小法官”“小检察官”“小律师”,在沉浸式体验中增强法律意识,让法治精神入脑入心。

诏安法院将“模拟法庭”搬进诏安职业技术学校

针对家庭教育失责情形,诏安法院选派法治副校长在履职过程中,向未成年人家长发出《家庭教育令》15份,责令家长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加强亲子陪伴与沟通,帮助孩子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从源头预防违法犯罪。依托家庭教育指导站,常态化举办“家长课堂”,加大对边远地区家庭教育的普法力度,强化与妇联、教育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做细做实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依托法庭、校园、社区、指导站四大平台,延伸审判职能,引导监护人树立科学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

诏安法院向未成年人家长发出《家庭教育令》

如今,“梅好少年·法护成长”品牌成效显著。通过积极开展多样化法治教育,组织富有吸引力的法治主题活动,辖区内学生参与度明显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是非能力显著增强,校园欺凌、不良行为明显下降。该品牌作为全市“八五”普法典型经验做法,在漳州市司法局《漳州普法》专栏展示。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作为省级文明单位和第八届全国文明单位提名对象,诏安县人民法院始终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断丰富创新普法教育、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新方法,擦亮“梅好少年·法护成长”品牌,以法之名护花成长,用心守护“少年的你”。维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是司法保护的重要职责。下一步,诏安法院将在原品牌基础上升级打造“梅好安家·法护青禾”家事少年审判品牌,将青梅“坚韧成长、温润睦邻”的文化内涵与司法职能深度融合,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违法犯罪预防,与有关部门协同发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培育时代新人贡献司法力量。(诏安县委文明办 诏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