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福建
微信公众

文明福建
抖音号

文明风首页 > e观文明 > 泉州
以“微治理”打造交通“新环境”
//wmf.fjsen.com  2025-11-08 来源:泉州文明网 责任编辑:林杰

修订后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1月1日正式施行,针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上路骑行等方面划出明确红线,处罚标准也更精准。为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风险,全力保障辖区道路通行秩序,泉州市交警部门聚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突出问题,通过“源头管控、路面整治、宣传引导”三维发力,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电动自行车因其便捷实用、价格亲民,成为很多市民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据相关数据统计,泉州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突破200万辆,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激增,骑行未戴安全头盔、拼装或改装电动自行车等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给城市交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办法》的出台正是从这些“难点”和“痛点”入手,通过“微治理”去构建有序的交通新环境。

交通“微治理”是指通过精细化管理解决城市交通“痛点”,提升出行安全与效率的治理方式。修订后的《办法》,在通行安全领域新增多项规定及处置规则,直指易引发事故或加重后果的行为,其行政处罚也遵循“宽严相济”的原则,具体分档清晰明了。如未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进行警告或20元罚款;驾驶时接打手持电话或浏览电子设备,处50元罚款(需责令改正);驾驶拼装、改装非机动车上路,处2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新规的实施并非以处罚为目的,而是通过有效的制度约束引导市民养成骑行的安全习惯。

揆诸现实,之所以很多人未能从细节做起,养成文明骑行的好习惯,首先与对违规行为的实际危害性了解不够有一定关系。仅以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为例,据调查显示,当事故发生时,头盔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而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也正因此,修订后的《办法》就显示出重要的现实意义。

再者,这些交通违规行为的普遍存在与侥幸心理也难脱干系。现实中,个人的不安全行为往往会产生连锁反应,这种“破窗效应”会导致群体性的安全意识滑坡。以骑车看手机为例,有数据显示,仅10月份以来,泉州中心市区已抓拍骑车看手机交通违法超2000起。祸患常积于忽微,若任由这种违规行为泛滥,对城市交通来说就会达到积重难返的结果。

最好的交通安全意识是防患于未然。当下,要提高交通法规的知晓度与执行力,离不开生动的普法与严格的执法。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充分运用网络社交媒体的传播度,广泛播放交通违法警示案例,拍摄交通安全短视频进行常态化宣传,才能真正让法规深入人心,潜移默化地改变不文明行为。

交通要安全、城市要有序,就要抓在经常、落在平常。特别是随着近年来泉州旅游市场的持续火爆,城市不断出彩出圈,与之不相匹配的是,部分电动自行车不文明驾乘行为若不下大力气进行整治,对城市美誉度也会产生无形的伤害。因此,以更长远的眼光来看,打造有序的交通环境,既是城市外塑形象、内塑品质的必然要求,也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健康生态的重要一环。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交通秩序整治是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与每个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息息相关。相信,只要按照完善立法、加强执法和主动宣传三管齐下的思路久久为功、绵绵用力,就能在进一步提升全民交通文明意识的同时,营造出焕然一新的城市面貌。(泉州文明网 周培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