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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起,《甘肃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正式施行,其中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城市公共厕所女性厕位与男性厕位比例应当提高到3∶2,人流集中的场所比例应当提高到2∶1。甘肃由此成为全国首个以地方立法形式明确公厕男女厕位比例的省份。这一看似细微的比例调整,不仅体现了对女性基本生理需求的尊重与回应,更彰显了城市治理精细化、公共服务人性化的重要进步,对全国其他地方的公共设施规划具有深远的示范价值。
长期以来,公共场所“如厕难”尤其“女性如厕难”已成为城市生活中的普遍痛点。在商场、景区、交通枢纽等人流密集场所,女性厕所前排起长龙而男性厕所门可罗雀的景象已成常态。这种尴尬局面的根源在于传统公厕设计中“男女厕位1∶1”的标准,忽视了男女在如厕时间、频率上的客观差异。研究表明,女性平均如厕时间显著长于男性,且在经期、孕期等特殊生理阶段需求更为频繁。然而,形式上的“平等”却忽视了这种客观差异,导致女性在使用公厕时面临诸多不便。住建部在2016年的《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中建议人流密集场所女男厕位比不应低于2∶1,北京、上海等地也曾探索无性别厕所或技术调节方案,但这些都缺乏法律的刚性约束,在实际规划和建造中,许多地方并未严格执行。
甘肃此次立法将女性厕位比例提升至3∶2甚至2∶1,正是对长期被忽视的性别需求差异的正视与纠偏,将推荐性标准上升为刚性法律规范,以立法形式强制调整厕位比例,这一转变彰显了对女性权益保障的重视。作为全国首个就此作出明确立法规定的省份,甘肃的探索无疑具有“破冰”意义。它将公厕规划设计提升至保障妇女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的公共政策高度。这为其他地方提供了可借鉴的范本,有望推动形成全国范围内优化公厕布局的共识与行动。
从更长远来看,将“厕位比”写入地方性法规,其意义远超解决一个具体的民生难题。它标志着城市治理理念从“粗放管理”向“精细服务”的深刻转型。过去,城市规划与建设往往侧重硬件投入,而忽略了对使用者的体验关注。而“厕位比”入法,恰恰是从最细微处入手,关注市民日常生活的“最后一米”体验。它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真正的城市文明,不仅体现在高楼大厦的林立与交通网络的发达,更体现在对每一位市民基本尊严与便利需求的细致考量。
从“建议”到“法条”,甘肃立法开创治理新范式。当然,立法只是第一步,新规从纸面条文转化为现实场景中的便利,关键在于落实。要确保新建、改建公厕严格执行新的比例要求,对现有公厕进行科学评估与合理改造,以及如何处理不同场所人流量差异等,需要规划、建设、城管、文旅等多部门协同发力,比如加大资金投入,设立专项改造资金,支持老旧公厕升级改造;同时积极探索创新方案,如一些城市试点的“潮汐公厕”,在男女厕中间设潮汐厕位,根据人流量动态调整,缓解高峰时段女厕压力。同时,在人流密集场所配备动态引导员,结合APP提示分流如厕人群。还需加强公众宣传,引导社会理解并支持这一体现性别关怀的举措,共同维护良好的如厕秩序。
甘肃以地方立法形式明确公厕男女厕位比例,虽是细微之举,却意义深远。它不仅是对女性基本权益的尊重与保障,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生动注脚。期待更多地方能够借鉴甘肃的经验,让公共服务更加公平、高效,让城市生活更加美好。(泉州文明网 吴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