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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张辉)国家公园守护着我国自然生态系统中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部分。最好的生态,必然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加以守护。
作为全国首批设立的5个国家公园之一,武夷山着力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用好法治手段,保护好武夷山国家公园的“每一片山林”。去年,闽赣两省在全国率先探索跨省域协同立法,进一步推进国家公园保护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
“保护”是最重要的关键词
不久前,童某等3名“驴友”因违法穿越武夷山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受到了行政处罚。这是《福建省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后,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办理的第一起违法进入核心保护区案件。
根据保护对象的分布状况,武夷山国家公园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实行差别化分区管控。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处罚依据,对违法进入核心保护区行为难以有力打击。新修订的《条例》为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提供了法律依据,填补了立法空白。
严格保护,是武夷山国家公园立法的第一关键词。
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造就了武夷山这片地球同纬度保存最完整、最典型、面积最大的中亚热带原生性森林生态系统。最好的生态,必然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加以守护。
2016年,武夷山入列全国10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之一。在试点阶段,福建便在全国率先颁布施行《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试行)》,并出台数十个配套管理制度与规范标准,逐步将国家公园保护管理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2021年,武夷山成为全国首批正式设立的5个国家公园之一。新形势下,原条例部分内容、管理措施已无法满足国家公园保护管理的客观需要。新修订的《条例》应运而生。
明确了国家公园的保护范围、保护对象和保护措施;建立了主体明确、责任清晰、相互配合的管理机制;对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实行差别化分区管控;禁止设立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禁止开发或者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损害或破坏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自然环境的活动……保护什么,谁来保护,如何保护,《条例》一一作答。
“保护是国家公园立法的最重要的关键词。”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三级调研员黄智敏说,《条例》以武夷山自然生态系统及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为核心,为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保护和传承优秀人文资源构建了严密的法治保护体系。
立法引领,保护从严,生态向好。监测结果显示: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片区地表水水质优级监测点占比已上升到98.5%,森林植被固碳释氧量与2022年相比平均上升12.5%,空气清新度维持高水平,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创建以来累计发现30多个新物种。
严格保护并非把国家公园建成“无人区”
武夷山国家公园内的燕子窠,地处燕子峰脚下的山谷地带,因远观状如燕巢而得名。除了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这里的生态茶园同样令人称奇。
武夷山市首席岩茶厂负责人杨文春,是武夷山国家公园的原住居民,在当地种了半辈子茶。这几年,他却打破传统经验,在燕子窠的300亩茶园内“种草”又“种树”。前者是在茶园行间套种大豆、油菜等绿肥植物,压青还田后,为土壤源源不断供应天然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后者则是套种银杏、红豆杉、楠木等珍贵阔叶树,丰富茶园生物多样性,增加天敌昆虫数量,实现以虫治虫。
在武夷山国家公园,像这样“头戴帽、腰系带、脚穿鞋、远离化肥农药、施用有机肥”的生态茶园,已成为标配,引领茶产业绿色转型。而在园区外,环国家公园而建的“武夷山国家公园1号风景道”,则是当地新晋网红打卡点。这条“流动的风景线”,串联起燕子窠、青龙大瀑布、朱子林等数十处自然和人文景观,是公众近距离领略武夷山国家公园风情的重要窗口。
“保护”是国家公园立法最重要的关键词,在此基础上,如何推进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同样是需要不断求解的关键课题,尤其是在武夷山,更为迫切。这里地处南方集体林区,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其中,福建片区超75%的人口从事茶叶、毛竹、旅游等生产经营性活动。
“立法保护并不意味着要完全禁止人类活动,而是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和管理人类活动,实现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宣传教育处负责人王军说,《条例》的立法原则和目标,就是致力于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传承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同时兼顾科研教育、旅游观光等功能,实现多功能共同发展。
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发挥科研、教育、生态旅游等公共服务功能;建立特许经营制度,推动绿色生态产业提质增效,逐步建立武夷山国家公园及周边区域绿色多元化产业发展体系;建立以资金补偿为主,技术、实物、安排就业岗位等补偿为辅的生态补偿机制……这些在多年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探索创新,在《条例》中被提炼为具体的条款,为国家公园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绿色法治方案。
国家公园在本质上是一种公共产品,是属于全民共有的宝贵财富,公众参与共享尤为关键。《条例》还专门设立了武夷山发展共享制度,强调应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让公众共享生态建设成果;应为个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社会各方参与国家公园保护与建设提供畅通渠道。
从“一园两治”到“一园共治”
在刚刚过去的“五一”假期,福建片区桐木保护站与江西片区叶家厂开展联合行动,在西坑村、薛家村等关键节点设立临时检查点,轮班蹲守,日夜巡查,以防“驴友”违法进入核心保护区。
建立国家公园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省际协调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建立跨省森林防灭火联防机制;共同强化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联合编制监测体系建设方案……立法引领下,武夷山横跨的福建、江西两省走得越来越近。
“一山闽赣雨同风,削出武夷造化工。”保护好这一大自然瑰宝,是闽赣两省共同的责任。多年来,两省在资源保护、科研合作、宣传教育、社区共建等方面持续加强沟通协调,不断深化务实合作,取得了显著工作成效。
2021年正式设立的武夷山国家公园,在原福建试点区域基础上,新整合江西省的2个自然保护地,总面积达到1280平方公里。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推动两省共保、共管、共享的合作管理模式向纵深发展,破解两地在部分管理领域尺度不一、宽严各异的“一园两治”问题?
一场针对“双世遗”国家公园的省际协同立法探索就此启动,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在立法过程中,闽赣两省打破常规,强化省际合作。从起草修改到调研论证,两省多次会商,在不断交流中达成共识。去年5月29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条例》;次日,《江西省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也经江西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去年10月1日,两部条例同步施行。
“协同立法坚持求同存异的总体原则,既体现在两省法规的修改完善、审议通过、颁布施行等时间节点上的协同一致,也体现在闽赣协作专章和分区管控措施、禁止性行为、法律责任等重要条款设置上的协同一致,同时兼顾两省国家公园片区的个性管理需要,体现了各自发展特色。”黄智敏说,两份条例紧密呼应、协同发力,为武夷山国家公园的联合保护、共同管理以及成果共享搭建起坚实桥梁。眼下,两大片区正持续推动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监测,在生态保护、科研教育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