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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褒扬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弘扬大爱 延续生命”的义举,提高社会对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关注度和支持度,3月25日上午,福建省红十字会、泉州市红十字会联合泉州市委文明办、泉州市民政局、泉州市卫健委、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等单位在泉州宏福园·泉州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举办“生命·希望”2025年福建省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活动,向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致以崇高敬意。
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是一项充满人道主义精神的事业,它也是一项可以挽救生命垂危者、推动医学发展、弘扬人间大爱、彰显社会文明的高尚事业。在清明节到来前,举办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活动,不仅是对捐献者表达尊重与哀思,也可以进一步扩大社会对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认知度,提升民众的社会责任感,可谓意义非凡。
截至2024年,全国累计志愿登记701万余人,累计实现器官捐献5.6万余例,累计捐献器官17.5万余个,挽救了17万余人的生命。不可回避的是,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规模虽总体上居全球第二位,但供需严重不平衡,也面临诸多现实挑战。究其原因,首先是传统观念的束缚,比如“死留全尸”的狭隘意识,就长期影响着国人对遗体和人体器官的捐献意愿,而逝者家属往往也考虑到社会舆论压力,不愿意承担毁坏至亲身体完整性的负面评价,从而放弃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其次是公众对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认识不足,当前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较为单一、普及面也不高,加之遗体和人体器官的捐献流程复杂,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捐献率的增长。再者,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机制不健全,导致出现信息记录不完整、查询困难、信息泄露的风险,都影响了捐献器官跨区域及时、有效调配,也无形中降低了大众的捐献意愿。
2024年5月1日,《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正式施行,相比2007年施行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新条例增加了“捐献”二字,进一步凸显器官捐献的重要性,强化了对器官捐献的褒扬和引导。显而易见,逐步形成符合国情、文化和伦理的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体系,从根本上提升民众的捐献意愿,让其成为引领社会文明的新风尚,是促进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重中之重。
就此而言,在清明节到来之际,泉州举办一场全省的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活动,不仅能从情感上提升大众对这一大爱之举的接受度,更重要的是,也能让更多人真正去反思生命的意义,作出理性的选择。思考人生的意义,是探索生命价值的永恒课题,这一场特殊的缅怀纪念活动,让人们从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身上找到正向的价值坐标,更认识到唯有用奉献去书写人生的意义,才是对生命最大的尊重。
大爱点亮生命之光。据统计,截至目前,泉州市实现遗体捐献93人,人体器官捐献137人,意愿登记人数累计39034人,位居福建省各设区市第一。当我们的身边有这么多捐献者以奉献精神为生命接力,把希望留在人间,对于如何赋予人生意义就有了清晰的答案。正如诗人约翰·多恩所说:“没有一个人是一座孤岛, 每一个人都是广袤大地的一部分。”在一个人与人连接更加紧密的社会,只有学会用生命去照亮生命,我们才能成为真正的命运共同体。(泉州文明网 周培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