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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3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12月3日是国际残疾人日,记者从省高院了解到,今年4月福建省被最高法院和中国残联确定为全国第一批涉残疾人“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试点地区,目前在设区市和各设区市选定的11个县(市、区)推广“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机制试点,争取在明年7月实现全省覆盖。
近年来,福建高院加大司法供给,推动福建省残疾人法律服务和多元解纷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全省84家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已设置无障碍出入口、无障碍通道等无障碍通行设施,配备无障碍辅助设备,建成276个无障碍法庭、185个无障碍调解室,为残疾人参加诉讼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无障碍服务。全省58家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配备能提供盲文等无障碍版本的诉讼资料,包括诉前调解指南、立案、应诉、申请执行、在线服务平台应用手册等,并为有需要的残疾人协调提供手语翻译等服务。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厅网线巡”融合,为残疾当事人提供精准化、精细化诉讼服务。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残疾人绿色服务窗口,为残疾人优先、高质办理诉讼事务。设立导诉员,主动引导、接待残疾当事人,针对性地提供法律咨询、诉讼引导、文书填写等诉讼事务。同时,积极引导残疾当事人使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便利方式办理诉讼事务。此外,还特别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残疾人拨打12368热线预约后当地法院在3日内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共为残疾人提供上门立案、上门调解、上门送达等服务502次。
近日,福建高院和省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涉残疾人“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各设区市选择1-2个县(市、区)开展涉残疾人“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试点工作,扎实做好涉残疾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工作。切实做好工作对接。全省各地法院和残联建立健全在线多元解纷工作机制,规范调解流程、提升解纷实效。残联组建相应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并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调解工作;法院加大法律释明、案例指导、司法确认等工作力度。截至目前,有4个残联调解组织和72名残联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全省各级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会同残联、妇联等相关部门以及基层组织,通过诉前引导、调解指导、释法答疑、司法建议等形式共同做好“抓前端、治未病”。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共聘请残联调解员89名,去年以来诉前化解涉残疾人案件1988件。
全省各级法院会同残联在矛盾纠纷较多的乡镇(街道)和行业领域专门设立23个涉残疾人法官工作室,并在交通不便的边远乡镇或者村设立1762个巡回审判点和诉讼服务站点,由法官、残联工作人员以及调解员等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法律咨询、诉讼引导、纠纷排查、调解化解等工作。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大权益保障。对于残疾人的起诉依法及时立案,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并开辟绿色通道,实现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采取便利残疾人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做好案件繁简分流,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尽快实现。在案件立案、审理、执行过程中,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主动告知其可以向相关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并积极缓、减、免案件诉讼费,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共为566名残疾人缓、减、免诉讼费535.66万元。对权利受到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残疾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共为593名残疾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1820.22万元。
建立健全相关保障机制,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深化沟通联动。福建高院已与省残联建立定期沟通会商机制,通过定期情况通报、数据信息共享、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开展调研等方式加强工作联动。全省各中、基层法院与当地残联也加强工作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