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闽财教指〔2024〕71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我省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水平,推动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健康发展,根据2024年省财政承担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有关情况,现提前下达你市、县(区)2025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见附件),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50204高中教育”科目。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并按多退少补原则据实调整经费预算,绩效目标将随后续资金一并下达。请进一步做好绩效跟踪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 提前下达2025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资金安排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