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指出:“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优秀的乡村文化既能提振农村精气神,又能增强农民凝聚力,更能孕育社会好风尚。只有坚持“塑形”与“铸魂”并重,推动农村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双提升,助力乡村振兴跑出加速度。
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源头在乡村,主体是乡村文化,载体是数百万个自然村落。近5亿乡村人口,不仅承载着历史悠久的中华农耕文明,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脉所在,更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在农村地区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由于长期受约定俗成的、世代相传的风尚、礼节和习惯的影响,高价彩礼、大操大办、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不同程度存在,不仅给农民群众造成较大的经济负担,也扭曲了农村社会的价值观。走进新时代新农村、共创美好幸福生活,迫切需要摒弃陈规陋习、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坚持问题导向,摒弃陈规陋习。现实生活中,天价彩礼“娶不起”、豪华丧葬“死不起”、名目繁多的人情礼金“还不起”以及农村老人“老无所养”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所有这些不良风气不仅加重了农民群众的家庭负担,也扭曲了乡村社会的价值观,更成为乡村振兴路上的“绊脚石”,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破除陈规陋习、推进移风易俗要久久为功。各地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用好正反两面镜子,从群众“愿接受、易实施、能见效”的问题入手,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常抓不懈,从陋习背后的客观因素入手,消除陋习存在的环境土壤,为乡村新风筑好经济基础,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引导群众远离陈规陋习。
坚持宣传引导,推进移风易俗。一方面,要选树典型、现身说教,让群众身边的乡绅乡贤特别是“五好文明家庭”等一批先进典型,成为影响群众、引领导向、树正价值的最大驱动。进而倡导勤劳致富、崇德向善、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文明观念,推动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良好风尚,解决各类违背公序良俗的突出问题,提高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另一方面,要把乡村文化高质量发展摆在首要位置,将多彩的传统节日暨一年一度的“中国农民丰收节”,作为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从农民需要出发,从农民喜好着手,以群众喜闻乐见,彰显地方特色的方式,以文化人,成风化俗,以文育人,增加富有农耕农趣农味、体现和谐和顺和美的乡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鼓励创新创造,健全相关制度。首先要推动各地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模式,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同时,还要以农民群众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群众讲清讲透,让群众知晓,使群众支持,为乡村振兴打下群众基础。其次要综合运用自治、法治、德治等多种手段,重视发挥修村志、立乡约、办赛事等乡村文化建设,大力倡导和培育文明乡风,形成同向发力、协调推进、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泉州文明网 卞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