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正在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及《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省认真落实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例”,持续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省家庭教育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东南网 9月26日)
家庭是未成年人的起点,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基石。为积极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我省于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从立法层面进一步促进我省家庭教育事业发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父母在孩子的成长道路上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美好品德形成的基础,父母应该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以立德树人为导向,注重孩子心理健康方面的正确引导与教育。通过言传身教的方式,培养未成年人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同时,还应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等错误观念,合理安排孩子学习、休闲、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培养孩子广泛的兴趣爱好,让孩子真正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提高全社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水平,亟需政府培养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人员,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或服务。并且引入社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参与,常态化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宣传和实践活动,广泛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和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同时,妇联等相关部门应以家庭建设为重点,通过开展“最美家庭”“书香人家”等评选活动,带动家庭文明建设,着力促进家庭和睦、家教良好、家风端正。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家庭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家庭等多方力量协同联动,奠定家庭、家风建设基础,共同写好“立德树人”这篇关乎每个孩子健康成长、关乎国家和民族未来希望的大文章。(福州文明网 谢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