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要“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把文明乡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实施,意味着在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各地要系统性谋划、持续性推动、高质量落实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近些年来,全国各地围绕乡村振兴做了许多工作,不少农村环境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塑形不易,铸魂更难。相较于修水利、通马路、起新楼,乡风文明建设更是一项繁复的系统工程,不仅要投入大量的人财物,更要紧抓村里的“关键少数”。
农村地区是“熟人社会”“宗族社会”,乡村党员、干部、乡贤、退休官员、退伍军人、先模人物等“关键少数”在农村地区具有风向标和领航员的重要作用。
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乡风文明建设要让“关键少数”冲在前、干在先,争做社会道德的风向标。身教是最好的榜样,行动是无声的号令。在推动移风易俗上,要先律己、后律人,做到前有车后有辙,谨防高价彩礼、大操大办、人情攀比、厚藏薄养等恶习陋俗发生在“关键少数”身上。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要走在前、作表率,倡导崇德向善、勤劳致富、诚实守信等文明观念,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发挥“关键少数”组织作用。群雁高飞头雁领,船载万斤靠舵人。越是在乡村,“关键少数”的舵手作用越是明显。比如,在浙江一些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甚至做得比城镇更好,原因就是村里的党员干部组织动员更高效。因此,抓乡风文明建设首先要做通“关键少数”的思想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交流、宣教,确保学习到位、认识到位;其次,推动落实要有制度、有力度、有温度,因地制宜出台相关政策、举措,充分调动“关键少数”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引导他们以“等不起”的危机感、“慢不得”的紧迫感和“快干好”的责任感推动乡风文明建设落地生根。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决不能让“关键少数”在乡风文明建设中发挥“负作用”。要持续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理想教育、政治教育、四德教育,特别要加强家风建设,以优良家风促淳朴村风、育文明乡风。(中共南平市委文明办 吴利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