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举行《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20周年纪念活动。20年来,我省已初步形成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工伤补偿“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
工伤保险,守护“奔跑者”
东南网7月1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蒋丰蔓 实习生 邱彦频)12日,由省人社厅主办的“走进奔跑者”主题宣传暨《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2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在福州启动,现场开展了有奖问答、面对面宣讲、工伤预防案例分享等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活动。
“我亲身经历了工伤保险制度的蓬勃发展,从最早以国有、集体企业人员为主参保,逐渐扩大到各类私营经济主体、公务员团体和社会新型就业人群,为各平台的‘奔跑者’提供职业伤害保障。”活动现场,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工伤保险经办人员黄小芳分享道。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记者从活动上获悉,我省已初步形成了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工伤补偿“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为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让更多人得到保障
2003年4月,国务院正式颁布《工伤保险条例》,并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福建是全国第四个实施工伤保险制度的省份。
“我省工伤保险最早的改革试点是从1990年下半年开始,分别在三明将乐、宁德霞浦等县开展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为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保障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有关负责人说。
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当时我省根据行业风险、工伤频率和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不同,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采用经济手段,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对当年未发生工伤事故的企业给予奖励。由于工伤保险制度建立了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把工伤预防和工伤保险紧密地结合起来,使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视度明显提高,参保企业工伤事故率明显下降。
对此,福建协丰鞋业有限公司总务经理郑俊彬感受颇深。福建协丰鞋业有限公司是一家劳动密集型的鞋服制造企业,有着30多年历史,最顶峰时期员工有7000余人,现有员工5000余人,全员参加工伤保险。
“我们是劳动密集型企业,20年来,公司发生了196起工伤事故,员工获得补偿583.6万元,为我们减轻了压力,工伤保险就是企业的守护者。”郑俊彬说。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20年来,我省不断完善和发展工伤保险制度,把工伤保险扩面作为护航企业、保障民生、服务发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经办措施,不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
“十三五”期间,我省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建筑等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新开工和在建项目参保率达100%;2015年起,我省又在全国率先将全省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实现了职业人群的全覆盖。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省工伤保险参保119.38万户,参保人数1064.61万人;全省工伤保险工程建设已参保在建项目数8656个,参保率为99.10%。
努力提高保障标准
近年来,省人社部门进一步提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高效便捷为参保对象提供均等化、标准化服务。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全省社保经办机构持续开展社保服务提升行动、社保服务暖心行动,推动更多社保高频服务事务网上办、就近办、静默办、全省通办,在强化服务落地方面下功夫,持续缩小便民服务圈半径,增强便民服务可及性,参保群众获得感、体验感明显提升。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直播从业者等新业态从业群体涌现,如何解决新业态从业者工伤保障问题?对此,我省也在积极探索。
不久前,厦门推出“益鹭保”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项目,面向全市灵活就业人员,不限户籍、不分行业类别,年龄覆盖16至65周岁,采用统一收费及赔付标准。
“‘益鹭保’可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遭受职业伤害导致的死亡、伤残、医疗费及住院津贴,最高赔付达40万元。”厦门市人社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吴目国介绍说。
2019年,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福建省工伤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我省工伤保险基金全面实行省级统筹。
2023年,我省出台了《福建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在统一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统一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统一工伤保险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的基础上,统一工伤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全面实现了“六统一”,建立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调剂金管理制度,提高工伤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增强保障共济能力。
“近两年,龙岩市工伤保险基金出现了赤字,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后,我们心里就有底气了。”龙岩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有关负责人说,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可以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增强保障能力以及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我省自全面实施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以来,工伤职工月人均伤残津贴由2530元提升至4461元,月人均生活护理费由2035元提升至3072元,月人均供养亲属抚恤金由1136元提升至19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