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二批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
评定结果公示啦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 075-2019)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努力发挥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全省文旅行业文明旅游工作水平,进一步打响“海丝起点,清新福建”品牌,加快将福建打造成为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我厅开展了第二批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经基层文旅单位自愿申报、各县(区)级文旅部门初审、市级文旅部门复核、推荐和我厅组织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评审,厦门厦旅国际旅行社、龙岩市古田旅游区等15家单位达到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标准。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8日至5月9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我厅市场管理处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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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福建省第二批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名单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4月28日
福建省第二批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