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4年1月25日在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周联清
各位代表:
我受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省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着力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25项(通过18项),批准设区市法规17项,审查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4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0项,开展11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1次满意度测评、1次专题询问;作出决议决定6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3人次,全面完成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一、坚定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一)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扣“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积极成效。用好理论“富矿”,开展探源研究,大力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举办常委会专题讲座、主题教育读书班、代表履职培训等,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重大政治原则,着力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经省委批准,成立8个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制定分党组工作规则,人大党的组织体系更加完善。修订常委会党组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规定,明确请示、报告、报备“三张清单”,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人大工作中的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要事项。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各项工作都自觉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确保党中央和省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省人民共同意志,确保党中央和省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三)贯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专项工作机制,建立任务台账、落实台账、监督台账“三个台账”。组织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和对人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专题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紧扣新福建宏伟蓝图和“四个更大”等重要要求,制定和实施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聚焦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开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题调研,召开民营企业家人大代表座谈会,做好挂钩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工作,督促落实惠企政策,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落实中央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积极开展涉台立法,在多部地方性法规中设立涉台专章或条款,持续举办海峡法学论坛,助力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开展中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情况调研,推进实施好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若干措施。
二、注重务实管用,以高质量立法为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提供坚实保障
(一)强化改革发展法治支撑。着眼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制定海洋经济促进条例,强化规划引领、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开放合作,助力打造更高水平“海上福建”。围绕创新和发展“晋江经验”,修改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减轻企业负担,提振发展信心。聚焦推进新型工业化,开展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立法,加强政策扶持,鼓励研发创新,推动我省装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制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细化预决算全流程审查监督,建立健全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机制,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制定统计条例,明确统计职责,规范统计活动,更好发挥统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制定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在源头管控、科技治超、文明执法等方面作出规定。审议安全生产条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监管机制,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作出关于设定福建省地方政府规章罚款限额的决定,审议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屏障。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制定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完善建设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及影响评估制度,防止和减轻对气候及自然生态的不利影响,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着眼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加强对濒危野生动物的抢救性保护,在全国立法中首次对异宠饲养和野生动物致害救助作出规定。制定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改水资源条例,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发挥效益,促进水资源统筹配置和集约节约利用,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审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推动固废源头减量、系统治理和循环利用,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批准设区市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城市内河管理等方面的法规8项。
(三)夯实民生保障法治根基。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修改物业管理条例,与民法典相一致,加强无物业服务小区管理,完善物业服务监管,提升人居环境品质。适应劳动关系发展趋势,修改工会法实施办法,加强对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肯定。制定献血条例,规范献血点规划设置,建立全省血液调配和联动保障机制,强化献血激励措施。修改消防条例,加强对社会关注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充电和学校、养老机构、医院以及古建筑、民宿等场所消防安全问题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加强贫困妇女、农村妇女和女性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四)提升地方立法质量效率。一是认真实施立法法,组织修改立法条例并提请本次大会审议,不断优化地方立法程序和工作机制,加强对设区市人大立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二是丰富立法形式,由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成立立法专班,联合提出法规案,以“小切口”形式制定发挥村规民约基层治理作用若干规定,获评年度省十大法治事件。与江西省联合开展武夷山国家公园协同立法,推动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三是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增设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漳平市台湾农民创业园等8家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挥好立法基地、立法咨询专家作用,努力让每一部法规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涉及行政复议、市场公平竞争等方面内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建成全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今年2月将正式上线运行。
三、聚焦中心大局,以强有力监督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一)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作出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依法加强对重大政策、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保障党的经济工作部署有效贯彻落实。听取和审议“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对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做大做强做优“四大经济”、扩大有效需求、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等提出审议意见,推动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宏观调控政策,促进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听取和审议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报告,推动加强项目谋划储备,优化投资结构,破解项目审批和要素保障难题,更好发挥重大项目建设对加快经济恢复发展的牵引带动作用。开展专利法及我省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加强专利保护和转化运用,营造创新创业创造良好环境。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种子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耕地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我省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耕地保护监管,更好保障粮食安全。
(二)提升预算审查质效。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和决算报告,审查批准2022年省级决算、2023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推动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兜牢“三保”底线,发挥债券资金稳增长促投资作用,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听取和审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推动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促进我省国有金融企业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交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推动专项资金在交通强省建设上更好发挥保障作用。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督促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预算联网监督,强化数据支撑,助力预算审查监督提质增效。
(三)推动民生福祉改善。听取和审议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紧扣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等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以问传压、以问促改,推动提升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有机融合,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救助服务,织密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推动完善教育要素保障,促进拓展教育公平的广度和深度。开展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推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四)助力美丽福建建设。听取和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推动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中国先行示范省建设。开展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推动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联防联治和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形成“共饮一江水,共抓大保护”的良好格局。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推动湿地的系统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组织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开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听取和审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推动加强对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促进八闽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五)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听取和审议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配合全国人大开展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执法检查,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报告,推动省检察院出台具体举措,加大对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让民营企业安心发展。开展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一线延伸。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及我省条例执法检查,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合法诉求。
四、发挥代表作用,以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彰显人大制度优势
(一)加强代表履职工作保障。常委会始终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认真开展代表初任培训、履职培训,实现基层代表学习培训全覆盖。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重要工作情况。扎实开展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组织代表围绕营商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两岸融合发展等主题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推动解决代表履职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升级建设,保障代表通过平台开展经常性履职。加强对代表依法履职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展现新一届代表履职风采。
(二)完善“两个联系”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一年来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基层省人大代表300余人次。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坚持和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邀请有专业特长、熟悉相关议题的基层代表列席会议。完善常委会领导与列席代表座谈机制,认真梳理代表在会上所提意见建议,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及时反馈代表。全年邀请代表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350余人次。继续推进华侨和港澳台代表人士列席各级人代会,增设7个侨台民宗基层联系点,拓宽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加强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建设,健全民情民意收集处理工作机制,代表履职更接地气、更聚民智、更得民心。
(三)提升议案建议工作质量。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健全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主动靠前,积极服务代表着眼全国全省发展大局,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审议和代表建议办理、反馈、跟踪督办工作,一年来代表所提议案18件、建议691件均已办结。聚焦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梳理形成18期《代表议案建议摘报》,以点带面推动议案建议办理。认真吸纳、转化运用代表议案建议,部分代表议案已列入常委会立法规划或年度立法计划。常委会领导领衔重点督办智慧海洋全产业链发展、港口资源优化整合、建设“三茶”强省、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食品安全监督、无障碍环境建设等6件代表建议,取得良好成效。开展建议办理“回头看”活动,对90个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力求办好每一件代表建议,让代表满意、让人民满意。
五、坚持守正创新,以“四个机关”定位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一)强化政治引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提升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修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发挥党组领学促学作用,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理论学习新格局。在机关设置展厅,展示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从理论源头和实践起点感悟思想伟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住关口,守好阵地。持续抓好中央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开展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修订机关党组成员联系指导党支部等制度,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二)提升履职能力。认真贯彻实施地方组织法,及时修改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制定常委会聘任咨询专家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常委会议事质效。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等培训班。加快“数字人大”建设。做好人大研究宣传工作,开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课题调研,组织“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人大”八闽采访活动,探索推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票决制,做好人大外事工作,讲好人大故事、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
(三)弘扬优良作风。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支持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精文减会,减轻基层负担。深化运用“四下基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研究选定12个主题分别由常委会领导牵头开展调研,着力推动解决发展所需、改革所急、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问题,所提对策建议部分已转化为法规政策、指导性文件和工作举措。进一步规范培训管理,提升服务保障质量。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优化机关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机制,引导人大干部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奋力争优争先争效,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常委会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加强与市县乡人大的工作联系,积极宣传推广全省各地人大创新工作和经验做法。一年来,全省人大工作亮点纷呈,展现良好局面。福州市在为民办实事工作中构筑“人大票决”+“全链条监督”+“三级代表评选”工作闭环,确保人民的事由人民作主。厦门市实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专题询问—建议督办—提出意见—整改落实—满意度测评”的全流程闭环监督,持续推动全市重点工作。漳州市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开展“我为漳州发展献一策”活动,广泛汇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智慧力量。泉州市把推动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监督重点,助力打响“宋元中国·海丝泉州”城市品牌。三明市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市县人大工作的若干措施,明确将人大审议意见、代表建议等办理情况列入党委、政府督查事项和考核体系。莆田市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保护立法,推动地方戏曲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助力莆田获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南平市设立社区“民生驿站”,聚焦基层治理和民生服务,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人大实践。龙岩市依托人大代表“室站”平台,打造可感可触可见可享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宁德市开展“进企业访代表解忧难促发展”活动,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平潭综合实验区为台胞参与建言献策创造条件,畅通台胞台企意见反馈渠道,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在省委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力指导下,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勤勉工作的结果,是省政府、省政协、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和全省各级人大大力支持、协同配合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信任、积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统筹协调机制还要进一步发挥作用,破解立法难题的能力还需提升;监督刚性和实效还要进一步增强,法定监督方式运用还需更加充分;代表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力度还需加大;常委会自身建设还要进一步强化,履职水平还需提高。我们将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新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宏伟蓝图10周年,做好人大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今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部署要求,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提供法治保障。
一、加强思想引领,在拥护“两个确立”中提升人大站位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提升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引导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聚焦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建设美丽福建等,科学谋划推进人大各项工作。
二、提高立法质量,在推进依法治省中展现人大作为
更好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把握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的功能定位,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把立法决策同改革发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拟安排审议粮食安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闽台关系档案保护、闽江九龙江流域保护管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促进公平竞争、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燃气管理、人力资源市场等法规草案20项,作出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推进数字福建、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两岸行业标准共通、预付消费卡监管等立法进程,开展科学技术进步、耕地保护、华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学校安全管理等立法调研。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不断总结完善立法调研、论证、座谈、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等机制,拓展公众对地方立法的有序参与。认真做好备案审查和法规清理工作,自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三、增强监督实效,在服务全省大局中贡献人大力量
切实用好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坚持围绕中心、贴近民生、突出重点,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宪法法律法规在我省全面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拟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医疗保障、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共建“一带一路”推动对外交流合作、检察建议等16项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水土保持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大数据发展条例等6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针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就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财政科技支出情况等组织省市县三级人大开展联动监督;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围绕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实施、渔港经济区建设、高等教育发展等开展专题调研。
四、深化代表工作,在凝聚发展合力中发挥人大作用
持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相关领域、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省人大代表工作机制,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推进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机制和平台建设,提升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加强和改进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精心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修订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全面提高办理质量。加强对代表履职的宣传报道。
五、提升履职水平,在强化自身建设中树好人大形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保障高质量履职。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健全完善人大履职制度和工作机制,有效发挥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作用。坚持常委会专题讲座制度,认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学习培训。开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认真总结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年来的成就和经验,组织“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等课题调研,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功效。发挥人大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心系群众、情系百姓体现到履职尽责全过程各方面。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会风文风,营造干事创业、狠抓落实的良好氛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各位代表!
旗帜指引方向,思想凝聚力量。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省委领导下,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和全省人民,守正创新、开拓奋进,求真务实、勇毅前行,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