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11月1日讯 石狮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持续深化拓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深耕厚植文明理念,为“石狮见证”赋能,常态化开展十大“文明新风”行动,推动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为加大宣传“孝善养老”的孝德理念,推行“厚养薄葬”的文明新风,倡导孝老爱亲,从“重面子”向“重里子”转变,石狮市积极开展“厚养薄葬”行动,并将2023年9月确定为“厚养薄葬 移风易俗”文明乡风月。
强化风尚引领
突出关心关怀,充分挖掘社会慈善关怀资源,石狮市9个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社工站广泛开展孝老敬老活动45次,联动志愿者200余人,链接慈善等社会资源折合约9万元。
依托9月5日第八个“中华慈善日”及“福建慈善宣传周”,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大力宣传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带头移风易俗,倡导将简办红白事节省下来的资金用于敬老助老等公益事业,持续引领全社会“厚养薄葬”新风尚。
指导村(社区)开展“两约”制定和修订工作,重点聚焦推动移风易俗、厚养薄葬等内容,培育村规民约典型点,宝源社区居民公约获评泉州市第一批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提升养老服务
持续推进养老服务设施提档升级,推进2个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满足老年人“家门口养老”刚性需求。鼓励更多有条件的村(社区)建设长者食堂,2023年新办(改扩建)5所长者食堂。
积极培育养老服务市场,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发放养老机构一次性开办补贴60万元、床位运营补贴53.1756万元。
推进邻里中心养老服务提档升级。探索开展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示范和带动邻里中心的居家养老服务站有效运营,积极构建“1+N”基本养老服务网络,实现养老服务与社区建设的资源整合、业态融合、功能聚合。
落实高龄补贴制度,发放2022年度下半年高龄补贴7991人271.205万元、2023年度上半年高龄补贴8425人285.655万元,按月发放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1.7万元。按每人30元标准为全市7730名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提高老年人抵御风险能力。
为石狮市特困、低保、重点优抚、五老人员、计生特殊家庭、空巢、高龄等老人购买包括信息化服务和实体家政护理服务两大类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服务对象1093人、实体家政护理服务对象40人。
深耕文明殡葬
大力倡导骨灰节地生态处置方式,组织海葬9次,海葬骨灰4893具,居全省前列。石狮市每年对63座村级公益性骨灰堂进行全覆盖检查,推行文明办丧,对办丧时间控制在3天内的,给予享受1300元殡葬惠民补贴,为符合条件的对象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2200例,共计264万元。(石狮市委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