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旨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10月25日人民日报)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关乎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6月,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突破1.91亿。互联网拓展了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空间,但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不强、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被滥采滥用、一些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也引发广泛关注和重视,《条例》的出台与实施,体现了对祖国花朵的关爱,是依法治国、依法治网的与时俱进,也契合了社会各方共同期待。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特别是移动互联网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开始接触和使用互联网。针对涉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此前的相关法规,诸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等,曾作出过一些相应的规定,但总体上以原则性规范为主,相关条款也相对分散,客观上给执行与操作带来不便。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制订专门的《条例》,无疑既是对依法管网、依法治网、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法治精神的重申,也反映出运用法律利器为青少年撑起网络晴空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互联网应用涉及方方面面,良好网络环境需要群策群力、共谋共建,以法治“保护伞”为青少年撑起一片天朗气清的“网络晴空”。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体制机制,促进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加强网络信息内容建设,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防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条例》就相关各方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职责、义务以及监管、预警、追责等等,作出了明确、细化的规定,保护权责有法可遵,监管执法有据可依,上网、用网、管网、治网都了既严格又明晰的边界和底线,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织密、织牢了一张保障有力的“法网”。
依法护“未”,《条例》的出台无疑更进了一步。好的法规贵在得到严格、有效地执行,才能最大限度地释放正能量、达到理想的愿景。因此,无论是相关职能部门还是教育教学机构,无论是互联网平台还是监管部门,也无论是家长还是社会,都要切实肩负起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担当,筑牢思想防线、严守法治红线,形成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治合力,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善作善成,着力打造共治、共护、共育的网络综合保护体系,依法共建干干净净的网络精神家园,确保未成年人“安全上网”“绿色上网”“欢乐上网”,让未成年人网络精神家园绿荫盎然。(泉州文明网 范子军)